-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0-01729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忻州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20年05月07日
- 标题:忻州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忻州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一、忻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市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及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管理市设在各县(市、区)的调查监测中心,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财政提供给各县(市、区)以及乡镇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体制。优化拓展联网直报系统,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统计工作。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体制机制。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提高部门统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统计,全面提升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忻州市统计局决算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忻州市财政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忻州市统计局机关
忻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教育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
忻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忻州市统计局忻府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五台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代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宁武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神池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岢岚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保德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定襄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原平市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繁峙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静乐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五寨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河曲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偏关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二、忻州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1.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3.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4.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5.2020年支出预算分经济科目汇总表
附表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附表7.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附表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表9.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三、忻州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忻州市统计局2020年收入预算1553.59万元,比2019年增加489.38万元,原因是增加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及数据处理设备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955.59万元,比2019年增加9.38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原因是人员增加以致工资及相关经费增加等。
2.2020年项目支出59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2019年项目支出安排118万元,2020年比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480万元,原因是增加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及数据处理设备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经济运行监测及公交优待乘车人群调查、农业调查、企业一套表统计工作、网络线路租用、城市调查、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及六项调查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社区调查、《忻州统计年鉴》编印、统计年报编印、妇儿调查、忻州市城调队补助、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及数据处理设备经费等工作的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19年相比下降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同;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相同。下降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忻州市统计局2020年、2019年均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忻州市统计局2020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9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培训费、办公费等。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忻州市统计局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均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六)房屋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末,忻州市统计局机关及六个下属事业单位无独立办公场所,占用忻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面积为608.01平方米。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忻州市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为350.5万元,其中:印刷、出版类政府采购预算为115.5万元,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购买预算235万元。
(八)政府购买服务
2020年忻州市统计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忻州市统计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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