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18-10033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忻州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18年09月19日
- 标题: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0日
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
一、忻州市统计局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市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管理市设在各县市区的调查监测中心,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财政提供给各县(市、区)以及乡镇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忻州市统计局决算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忻州市统计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忻州市统计局机关
忻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教育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
忻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忻州市统计局忻府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五台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代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宁武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神池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岢岚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保德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定襄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原平市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繁峙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静乐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五寨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河曲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偏关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二、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二: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收入决算表
表三: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支出决算表
表四: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表六: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表七: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忻州市统计局为财政拨款单位,2017年收入为1478.62万元,比上年增加19.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424.61万元,其他收入54.01万元。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新列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等经费。
(二)支出决算说明
忻州市统计局2017年支出1443.05万元,比上年增加18.5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新列入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等经费。 其中:基本支出903.93万元,占支出的62.64%;项目支出539.12万元,占支出的37.36%。
1.基本支出903.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539.12万元。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经济运行监测及公交优待乘车人群调查、农业调查、企业一套表统计工作、网络线路租用、城市调查、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及六项调查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社区调查、《忻州统计年鉴》编印、统计年报编印、妇儿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农业普查及忻州市城调队补助等工作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今年“三公”经费决算有所减少,共支出9.00万元,比2016年减少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共9个批次38人,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增加原因为:2017年农业普查期间,上级领导莅临我市督查指导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4万元,比上年减少0.78万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市统计局运行经费支出70.80万元,比上年下降16.69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忻州市统计局采购支出总额36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78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3.91%;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26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6.09%。
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7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注:公开网址参照预算公开网址
忻州市统计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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