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15-00482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忻州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15年08月21日
- 标题:忻州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5日
忻州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一、忻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市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流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管理市设在各县市区的调查监测中心,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财政提供给各县(市、区)以及乡镇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忻州市统计局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忻州市财政局预算的单位包括:
忻州市统计局机关
忻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教育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
忻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忻州市统计局忻府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五台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代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宁武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神池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岢岚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保德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定襄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原平市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繁峙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静乐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五寨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河曲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忻州市统计局偏关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二、忻州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及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忻州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忻州市统计局为财政拨款单位,2015年年初预算为947.76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641.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64万元。
2、项目支出305.8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及运行监测及公交优待乘车人群调查、农业调查、企业一套表统计工作、网络线路租用、城市调查、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及六项调查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社区调查、《忻州统计年鉴》编印、统计年报编印、妇儿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及国家统计局忻州调查队补助经费和忻州市城调队补助等工作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今年对“三公”经费预算做了相应的核减。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14年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2014年减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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