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1-00678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山西省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08日
- 标题:山西省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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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8日
山西省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山西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坚定不移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有效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思想根基
一年来,省统计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有效发挥“头雁作用”。局党组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局领导为全局党员干部作党课辅导报告,不断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厚植理论根基,砥砺党性修养,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统计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规划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明确年度全省统计法治工作重点任务,推动全省统计法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坚持把统计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共召开7次党组会、1次局长办公会,听取、讨论、确定统计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审议统计法治建设制度,研究审定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开展年终专题述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与。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印发《2020年山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对全省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部署。修订《山西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市统计局统计法治工作的考核评估,切实压实责任,以考促改。
二、建立健全统计法律制度,不断扎牢防惩统计造假的篱笆
一年来,省统计局致力于完善山西地方性统计法规和各项防惩统计造假制度,不断堵塞统计造假的法律制度漏洞,为铁腕“打假”提供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
修订我省地方性统计法规。牵头启动《山西省统计条例》立法工作,积极协调联系省人大、省司法厅,以超常规速度完成《山西省统计条例》的草案起草、立法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立法协调、立法联审等一系列工作,及时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
加快完善防惩统计造假制度机制。联合省纪委监委机关印发《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联动工作办法》,督促指导省交通厅、省文旅厅建立各自领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修订《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办法》,出台《山西省统计数据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制(试行)》《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制度》等系列制度,不断扎紧织密防惩统计造假制度笼子。
三、加大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彰显统计执法监督威慑
一年来,省统计局坚决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查处统计违法案件92起。
针对国家统计督察转交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组成检查组赴3市6县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核实情况,严格按照规定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省纪委监委机关,严格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对群众举报的统计违法线索,组成执法检查组实地进行深入核查,查明事实,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转交的其他案件线索,通过部门联合、共同执法等方式,查清事实并将结果报送国家统计局。
探索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动执法。对专业统计提出的数据异常问题线索,由统计法治机构向市统计局反馈,市统计局开展检查,发现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经省局批复后市局立案查处,全年投资专业与法治合力移送各市查处88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数据异常问题线索。与省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组,对沁县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检查。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对我省涉外调查机构开展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
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全省统计机构统计执法人员储备库动态管理办法》,督促各级统计局及时将具备资格的优秀年轻统计人员列入统计执法人员储备库,积极组织考取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逐步消除部分地区执法空白现象。2020年,我省共113名统计人员通过执法证考试,执法人员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四、丰富普法宣传方式,着力提升“最后一公里”宣传实效
一年来,省统计局统筹推进统计法律法规与宪法、民法典的宣传,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性和针对性。
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向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5176套。利用山西好干部在线平台,组织各级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筑牢法治思想防线,提升依法统计水平》,进行学习测试。组织各级统计机构负责人撰写法治署名文章122篇。制作精良普法宣传作品,向各县(市、区)发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利用赴企业执法检查机会,扎实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之机,广泛开展宣传。
推动民法典知识走进干部职工日常生活。利用“统计大讲堂”举办《中国民法典的基本内容和伟大意义》专题讲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统一观看;邀请我局法律顾问,结合依法行政内容,讲授《民法典保障美好生活,助力提高行政履职能力》;统一发放《民法典》学习书籍,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加强自学。组织统一观看网上旁听庭审活动。
五、借国家统计督察整改东风,有效营造防惩统计造假氛围
一年来,省统计局聚焦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发力、彻底整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统计法治建设取得重要成果。
全力推动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取得成效。推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统计督察整改推进会,统筹抓好统计督察整改任务的落实。制定统计系统督察整改方案,协调推进督察整改出实效。建立统计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周报简报制度,每周印发督察整改进展情况、亮点及经验做法的工作简报,促进各责任单位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开展调研督导,由省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实地查看11个市和5个省直部门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整改任务圆满完成。通过整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性普遍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全省重视统计工作和有效防范统计造假的氛围愈加浓厚。
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推动以省委明电形式下发《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法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晋机发1324号),组织各市县和省直各部门全面开展清理纠正工作,共发现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9件、做法2起,均已废止或纠正。
六、践行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规范化建设
一年来,省统计局坚持强化统计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统计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及时公示统计行政处罚信息,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推送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联合惩戒。积极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改委积极协调,帮助统计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和失信公示信息撤回等工作。
深入推动“放管服效”改革。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等平台公开信息,细化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表、示范文本,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完成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资源共享需求清单,推进政务信息交换共享。梳理形成统计公报和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两项公共服务事项。
七、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领导干部、企业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不强;一些市县统计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不高,执法主动性、积极性不强;部分地区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2021年,省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政府统计发展面临的瓶颈难题,着力提升统计立法普法实效,提升统计执法检查质效,稳步提高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推动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山西省统计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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