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提供或者主导,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为其提供帮助或者办理有关事务的行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服务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一、制订背景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分为“知识产权申请相关服务”“知识产权管理相关服务”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三大类,是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的基础支撑,更是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有效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的重要环节。当前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公共服务基础作用重视不够,轻服务重运用、轻公共重市场,公共投入相对短缺,基础公共供给相对不足;对信息资源的战略性价值的促进作用发挥不完善,基本能力短板突出,创新主体、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做实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作的意识不强;发展基础较弱,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绝大多数地级市缺乏知识产权综合信息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机制尚不完善。为加快推动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构建更优质、均衡、开放、融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格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订思路及基本框架
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及《山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内容,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四部分,充分体现了我省坚持以高质量、可及性和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引导社会团体、服务机构等知识产权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创新发展,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整合,形成上下联动、运行规范、服务高效的新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积极营造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服务大众的原则,深化简政放权,努力构建覆盖广泛、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服务新体系,夯实服务知识产权全链条的基础,为创新驱动发展助赋能。
(二)主要目标
以整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拓宽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强化服务保障为抓手,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创新服务内容和供给模式,力争到2025年,初步建成立体化、多层级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三)重点工作
1.完善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架构。建设我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搭建服务网络,指导各级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建立相应的服务内容体系,形成覆盖广泛、层级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强大、服务规范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2.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布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专题数据库建设,夯实知识产权信息应用基础。
3.有效保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提供或者主导,由财政资金支持而开展。强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开发与管理,鼓励各级政府财政加大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产品力度,积极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
4.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作用。
按照“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的要求,鼓励相关机构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省主导产业,为科技管理、产品开发、技术进出口、知识产权争议及价值实现等提供帮助,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
《意见》同时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强化考核评估、强化宣传引导四方面保障措施。
相关文件:《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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