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积极推进精准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和综合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综合效能,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内容:《忻州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共三大项内容,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做了详细的指导和规定。
一是确立了总体要求。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显著增强,政府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是明确了主要任务。1 统一使用省级监管工作平台。2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3动态完善随机抽查“两库”。4 建立健全抽查工作规范。5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6依法组织实施抽查检查。7不断提高监管综合效能。8不断提升部门监管合力。
三是提出了工作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人员、设备和经费保障,确保有效监管。2加强宣传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并加强对基层和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3强化督促指导。要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双随机监管中心任务,强化协同配合,加强督查督导和业务指导,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取得更大实效。4做好信息报送。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并及时报送抽查事项、抽查计划、制度规范等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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