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4年第7号
本期公布18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
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代用茶、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2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 1批次,合格样品18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一、 不合格样品 1批次
五台县茹村乡运城副食水果店(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茹村乡东茹村新华街十三巷001号)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小虎土豆蔬菜批发部(企业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东冶镇批发市场、购进日期2024-04-22)的辣椒(螺丝椒),毒死蜱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合格样品184批次
粮食加工品1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调味品14
次;肉制品1批次;罐头2批次; 饮料7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糖果3批次;酒类6批次;糕点4批次;饼干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4批次;食糖1批次;代用茶1批次;蜂产品2批次;餐饮食品13批次;食用农产品98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 毒死蜱是一种常用的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对蔬菜上多种 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均具有较好防效,混用相容性好,可与 多种杀虫剂混用且增效作用明显。但毒死蜱可经吸入、食入、经 皮吸收,造成人体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 瞳孔缩小。严重者出现肺水肿、大小便失禁、昏迷。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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