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样品 5批次
1.繁峙县繁城镇邻里优购生鲜超市(单位地址:繁峙县滹源东街糖业公司地下室)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利东信达水果批发(企业地址:繁峙县杏园乡小砂村北、购进日期2024-03-12)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繁峙县繁城镇美特鲜生活超市(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繁城镇石龙东街万里装饰城东30米)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大海军精品水果批发(企业地址:繁峙县蔬菜果品交易中心、购进日期2024-03-13)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繁峙县繁城镇乐祥家超市二部(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繁城镇滹源西街万家祥市场院内)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高碑店市嘉鑫毅辉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高碑店市首衡二期A1西厅A1-03A、05档、购进日期2024-03-14)的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代县客都购物广场(单位地址:代县城大南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太原市尖草坪恒润城批发市场A12区-01-02-03(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皇后园西路与屯汇街交叉口西约180米、购进日期2024-03-10)的姜,噻虫胺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代县新家福乐购物广场(单位地址:代县东大街药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代县本地(梁改叶)(企业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代县、购进日期2024-03-13)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合格样品240批次
粮食加工品1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调味品29次;肉制品2批次;罐头6批次; 饮料19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糖果7批次;酒类16批次;糕点9批次;饼干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豆制品4批次;食糖2批次;蜂产品1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106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其结构新颖、特殊,性能与传统烟碱类杀虫剂相比更为优异,有可能成为世界性的大型杀虫剂品种。
2.噻虫嗪是一种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化学式为C8H10ClN5O3S,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
3. 毒死蜱是一种常用的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对蔬菜上多种 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均具有较好防效,混用相容性好,可与 多种杀虫剂混用且增效作用明显。但毒死蜱可经吸入、食入、经 皮吸收,造成人体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 瞳孔缩小。严重者出现肺水肿、大小便失禁、昏迷。原农业部 2032 号公告规定2016年12月31 日起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
4.苯甲酸钠是一种有机酸类物质,具有抗菌、抑菌、防腐等作用,常作为食品、药品、化妆品的防腐剂、抗菌剂等添加剂。在食品中,苯甲酸钠可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减少细菌滋生,保证食品的安全性。但是长期接触苯甲酸钠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如导致皮肤过敏、刺激呼吸道、损伤消化道等。因此,在使用苯甲酸钠时需要注意控制使用量,避免长期接触。
5.根据我国《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淀粉及制品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小于等于200mg/kg。
但只要食品中铝残留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全人群每周每公斤体重经口摄入的铝不超过2mg,就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一个60kg的成人每日摄入量不能超过约 1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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