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3年第22号
本期公布116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23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11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一、不合格样品5批次
1. 神池县金德隆购物广场(单位地址:神池县南关东街)销售(生产日期2023-10-25)的长茄子,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 神池县金德隆购物广场(单位地址:神池县南关东街)销售的(生产日期2023-10-25)的芹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神池县金德隆购物中心二部(单位地址:神池县府西街)销售的(生产日期2023-10-25)的橘子,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宁武县昌盛源水产批发部(单位地址:水口街)销售的(生产日期2023-10-27)的草鱼(淡水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神池县佳和商贸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县龙泉镇馨乐苑大门口底商)销售的(生产日期2023-10-26)的尖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合格样品111批次
餐饮食品1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调味品12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6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肉制品1批次;乳制品5批次;食糖2批次;食用农产品3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饮料5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镉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镉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新鲜蔬菜和水产品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种植或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2. 毒死蜱
毒死蜱属于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农药残留验证试验结果表明,毒死蜱即使按照正确的方法和剂量使用,仍存在农残超标的风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发现,使用毒死蜱易造成蔬菜水果农残超标。造成农药残留的来源有两种:一是的确在水果蔬菜的种植过程中超限量使用了农药,造成微量残留,二是水果蔬菜在田间,由于空气、水源的原因与其他农作物的农药食用产生交叉污染。
3.苯醚甲环唑
苯醚甲环唑是一种广谱高效的杀菌剂。苯醚甲环唑是在种植蔬菜过程中防止虫害,过量使用了苯醚甲环唑,导致蔬菜里的农药残留超标,如果长期食用农药残留的蔬菜,人类身体内会沉积一定量的农药残留,会诱发长期慢性病以及引起肝脏病变,甚至诱发癌症或基因突变。
4.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海水鱼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5.噻虫胺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其结构新颖、特殊,性能与传统烟碱类杀虫剂相比更为优异,有可能成为世界性的大型杀虫剂品种。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用农产品中噻虫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在农产品的种植过程中违规过量使用所致。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1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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