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解读
近日,水利部印发了《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设〔2023〕25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强国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
水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支撑和重要带动力量,水利工程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质量是水利建设永恒的主题和核心,事关战略全局与人民福祉。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投资持续加大,2022年水利建设投资历史性地迈上万亿元台阶。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程建设仍处于投资规模大、建设强度高,实施主体多元的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进一步树牢质量第一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监管、提高质量创新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质量和效益。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是深入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实施意见》制定的原则
(一)坚持守正创新。围绕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质量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的目标,加强过程管理,强化监管效能,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如质量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制度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提出新思路新办法,完善体制机制法治。
(三)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强化系统管理,保障工程质量。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5部分,共27条,主要是结合水利建设实际,对工程质量提升进行规范,对《纲要》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集成和整合。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共2条,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到2025年、2035年的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共10条,主要是对工程项目法人和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体系、质量行为提出要求,明确参建各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责任和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保障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对强化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质量管理和提升质量专业服务水平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强调责任落实,要求参建单位相关负责人严格执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质量责任追溯,为保证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提出具体措施,对违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第三部分提升水利工程品质,共8条,在培育质量文化、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开展质量创新技术攻关、提升质量管控数字化应用水平、强化工程技术与先进技术融合发展、提高水利工程建管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要求不断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机制创新、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体系、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激励机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等;鼓励项目法人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工程创优夺杯目标纳入合同。
第四部分推进工程质量管理现代化,共5条,主要是对政府和社会治理方面提出要求,包括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工程质量标准体系、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效能、推动质量管理社会共治、强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共2条,要求各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质量强国任务部署落地见效。深化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对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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