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滹沱河水利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二、部门决算表(详附件)
三、“三公”经费
四、政府采购资产配置决算
五、市滹沱河水利中心运行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忻州市滹沱河水利中心主要职能
忻州市滹沱河水利中心是由原忻州市滹沱河水利管理局及所属差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云北灌区、云南灌区、广济灌区共四个单位通过2020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整合组建而成的。按照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滹沱河水利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忻办字〔2020〕124号)文件和中共忻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忻编办函字〔2020〕48号)精神,忻州市滹沱河水利中心是忻州市水利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4个科室、3个灌溉站(云北灌溉站、云南灌溉站、广济灌溉站)。编制人数25名,实有人数55名,离休1名,退休70名。中心由原平市界河铺大坝引用滹沱河水,灌溉工程以忻定干渠和广济干渠为体系,共有各级输配水渠道1589条,总长1393.37公里,配套建筑物3929件。灌区内有机电井1042眼,有效灌溉面积13.33万亩;机电灌站34处,有效灌溉面积4.57万亩。灌区排水体系共有各级排水渠道375条,总长435.14公里,配套建筑物623件,控制排水面积32.95万亩。
根据忻办发〔2020〕11号明确规定,滹沱河水利中心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三农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各项工作。
(二)负责对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滹沱河灌区范围内的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水利工程建设;负责对40万亩耕地有效灌溉。
(三)负责对灌区范围内重点对象防汛抗洪的领导和组织;负责40万亩耕地的排涝和13万亩盐碱地的改碱任务。
(四)承办市政府和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忻州市滹沱河水利管理局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4个科室、3个灌溉站,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制定单位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会议、值班、目标责任考核、宣传、安全和后勤工作。负责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单位财务工作,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单位内部审计、统计工作。
(三)灌溉科:负责组织防汛抗旱,指导排涝改碱工作。负责灌溉用水的计划编制、调度、资料整编和水费征收的监督。牵头负责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应急工作制定办法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渠首枢纽防汛、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负责灌区内节水和灌溉试验工作。负责水利政策的宣讲。
(四)工程科:负责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计划,组织项目申报和工程建设实施等工作。负责灌区内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五)云北灌溉站:负责滹沱河以南的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7个乡镇34个村15万亩耕地的灌溉、防汛、水费征收、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指导排涝、改碱工作。负责辖区内干支渠道水利工程设施、树株的管理维护。负责云中河十字闸防汛、输水运行调度及各项管理工作。
(六)云南灌溉站:负责滹沱河以南的忻府区、定襄县6个乡镇41个村11万亩耕地的灌溉、防汛、水费征收、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指导排涝、改碱工作。负责辖区内干支渠道水利工程设施、树株的管理和维护。
(七)广济灌溉站:负责滹沱河以北的定襄县3个乡镇50个村14万亩耕地的灌溉、防汛、水费征收、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指导排涝、改碱工作。负责辖区内干支渠道水利工程设施、树株的管理和维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1年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市级部门决算的通知》(忻财库〔2022〕7号),批复市滹沱河水利中心部门决算978.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1.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80万元。
(一)收入情况
2021年忻州市滹沱河水利中心总收入978.46万元,总支出978.46万元,其中2021年度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978.46万元,支出978.46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无,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支出情况
2021年忻州市滹沱河水利中心基本支出决算697.29万元,2020年537.06万元,增加160.23万元,减增幅 29.8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1.49万元,2020年453.12万元,增加78.37万元,增幅17.29%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111.00万元,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49.20万元,增加61.80万元,增幅125.61%,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80万元,较2020年34.74万元,增加20.06万元,增幅 57.74%,包括住房公积金、职教和独托幼补助、抚恤金、离休费及在职离退休人员采暖补贴等。
二、部门决算表(详附件)
(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2021年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2021年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9)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附表10)
三、政府采购资产配置决算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为8.99万元,实际支出8.99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原下属灌溉站的业务用车。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2768.1平方米。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合计28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的0%。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对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六、市滹沱河水利中心运行经费
我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11.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55万元、水费5.66万元、电费4.75万元、差旅费15.34万元、维修(护)费4.16万元、取暖费11.29万元、劳务费9.56万元、工会经费4.72万元、福利费11.52万元、其他交通费18.18万元等 。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我单位2021年决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项目。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2020年0万元。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2020年0万元。
(三)我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四)我单位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保有量3辆,为机构改革后原下属灌溉站的业务用车。
(五)我单位2021年无国内接待的人数及批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共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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