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村供水排水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相关事务工作。开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工作。
(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本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忻州市农村供水排水站(忻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正科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8名,1正1副。为财务独立核算局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忻州市农村供水排水站附件)
忻州市农村供水排水站2021年收入总计325.56万元,支出总计325.56万元。我单位为2021年新独立核算单位没有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
2021年度收入合计32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56万元,占比近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2021年度支出合计32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2万元,占比28.57%;项目支出232.54万元,占比71.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5.56万元、支出总计325.56万元。我单位为2021年新独立核算单位没有上年数。总体上继续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5.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我单位为2021年新独立核算单位没有上年数。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5.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08万元,占22.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2万元,占3.02%;卫生健康(类)支出4.11万元,占1.26%;住房保障(类)支出6.01万元,占1.85%;农林水(类)232.54万元,占71.43%;住房保障(类)6.01万元,占1.85%。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54.08万元,年中调整预算325.56万元;支出决算32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73.08万元,用于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9.82万元,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决算4.11万元,用于单位医疗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60万元,支出决算23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决算6.01万元,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9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99万元,公用经费10.03万元;项目支出232.54万元。
“三公”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我单位2021年为新独立核算单位没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业务出行、到各市县检查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1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0万元、支出总计0万元。
忻州市农村供水排水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54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于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服务。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单位整体绩效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对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对1个单位整体绩效开展了评价,共涉及资金32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工作均按照计划基本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
2.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结果优秀。2021年度年初预算数为154.08万元,经调整后为325.56万元,执行数为32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具有不可预见性,预算支出存在滞后性,导致预算执行存在偏差,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二是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工作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用于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扶贫队员下乡补助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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