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滹沱河水利管理局2020年决算公开
一、忻州市滹沱河水利管理局概况
(一)忻州市滹沱河水利管理局主要职责
忻州市滹沱河水利管理局成立于1950年7月24日,正处级建制,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科、室、站10个,下设云北、云南、广济3个中型灌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56人。灌区由原平市界河铺大坝引用滹沱河水,灌溉工程以忻定干渠和广济干渠为体系,共有各级输配水渠道1589条,总长1393.37公里,配套建筑物3929件。灌区内有机电井1042眼,有效灌溉面积13.33万亩;机电灌站34处,有效灌溉面积4.57万亩。灌区排水体系共有各级排水渠道375条,总长435.14公里,配套建筑物623件,控制排水面积32.95万亩。
根据忻编[2011]77号明确规定,滹沱河水利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三农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各项工作。
2、负责对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滹沱河灌区范围内的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水利工程建设;负责对40万亩耕地有效灌溉。
3、负责对灌区范围内重点对象防汛抗洪的领导和组织;负责40万亩耕地的排涝和13万亩盐碱地的改碱任务。
4、承办市政府和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忻州市滹沱河水利管理局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9个科室、站,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安排全局整体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关系,负责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工作通报、文秘、文书档案、会务组织、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后勤服务及机关财产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拟定全局年度财务预算计划、财务审计、统计、年终财务决算、与有关部门的业务往来及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管理。
三、防汛抗旱办公室:全面负责水利政策的宣传、贯彻及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全局防汛抗旱和排涝改碱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负责对灌溉用水的计划编制、调度、水费征收的监督和资料整编。
四、工程科:负责全局灌排水利工程的规划编制、报送、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及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上报、组织实施及验收管理;负责灌区农水工程(末级渠系)项目计划报批、组织设计、监督实施、组织验收;负责灌区岁修工程项目计划方案的核定、指导、监督实施及验收;负责涉外工程项目的核准备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救灾抢险工程技术指导。
五、公安科:负责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全局普法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和水利设施、输水秩序等安全保卫工作。
六、人事科:全面负责全局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称报送等工作及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全局科室设置、人员编制、起草用人计划、办理职工调动、工资调整、岗位设置、职称聘任、离退休、退职、辞职、遗属补助等相关手续;承办全局科级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工作;负责全局人事档案管理、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七、十字闸管理站
负责云中河十字闸防汛抗洪、灌溉输水及各项管理工作及本站安全生产工作。
八、试验站
负责试验站日常事务管理及本站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灌区内上级赋予的灌溉试验项目的组织实施、资料观测、整理汇总及保存;负责区域范围内土壤墒情的测算上报,为灌溉、除碱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完成局机关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橡胶坝管理站
负责橡胶坝防汛、抗洪及渠首管理等各项工作及本站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水位、水量、水情、大坝观测等各种资料记录和数据上报工作;负责闸房、橡胶坝袋、供排水设施、启闭设备等一切设施的安全与维护;负责橡胶坝管理站安全保卫工作。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1)
(二)2020年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2020年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4)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7)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九)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9)
(十)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忻州市滹沱河水利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
2020年忻州市滹沱河水利管理局总收入886.37万元,总支出856.73万元,其中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96万元,支出591.96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及其他收入。
2、支出情况
(1)2020年忻州市滹沱河水利管理局基本支出决算537.06万元,2019年530.18万元,增加6.88万元,减增幅1.2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3.12万元,较2019年447.13万元,增加5.99万元,增幅1.3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49.20万元,较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49.31万元,减少0.11万元,减幅0.22%,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74万元,较2019年33.74万元,增加1.00万元,增幅2.96%,包括住房公积金、职教和独托幼补助、抚恤金、离休费及在职离退休人员采暖补贴等。
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有在职人员调入,所以公用经费、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缴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有所增加。
(2)2020年忻州市滹沱河水利管理局项目支出决算54.90万元,2019年51.16万元,增加3.74万元,增幅7.31%。
(二)“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2019年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8050元,实际支出18050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 其他说明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是自有办公用房、无公务用车。
2、绩效管理情况
滹沱河水利管理局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财政资金支出使用范围,确保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作用。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共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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