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部门预算表(详附件)
三、“三公”经费(详附件)
四、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
五、市水利局行政运行经费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情况说明(详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河、湖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全市水资源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全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约用水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市节水示范项目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指导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河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联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基建工程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对全市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对水质检测工作实施监督。
(十)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灾害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专项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内设9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财务科(内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管理科)、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科(河湖长制工作科)、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科(安全科)、水土保持科、规划计划科、水资源与节水保护科。
2020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2个,2021年调整成6个,原因是2020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整合忻州市农水工作站、忻州市水利基建工程服务站、忻州市水土保持规划队、忻州市小水电工作站、忻州市水土保持项目工作站、忻州市水土保持监测站、忻州市水资源服务中心、忻州市坪上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忻州市水工程移民服务中心、忻州市水利灌溉工作站、忻州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忻州市水利科技教育中心、忻州市水利信息中心、忻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忻州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15个事业单位,新成立忻州市水利发展中心。忻州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并入忻州市水利科学研究所。保留忻州市农村供水排水站,忻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服务中心,忻州市下茹越水库服务中心、新并入忻州市滹沱河水利中心,为财务独立核算局属事业单位。原局属单位忻州市水利工程建筑公司、忻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已完成转企改制。
调整后6个事业单位:忻州市水利发展中心、忻州市滹沱河水利中心、忻州市下茹越水库服务中心、忻州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忻州市农村供水排水站、忻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服务中心。
7个独立核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事业单位6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年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忻财预〔2021〕8号),批复市水利局部门预算3622.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0.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98万元、项目支出704.22万元。比2020年3171.27万元增加451.18万元,增长率14.2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42.4万元,增长率1.9%,其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忻州市滹沱河水利服务中心整体划转到水利局,人员增加所需要的工资预算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33.7万元,增加率132.5%,原因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3.43万元,增加率19.2%,其原因是忻州市滹沱河水利服务中心整体划转到水利局;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41.65万元,增长率是25.18%,其原因是增加了忻州市水利工程建筑公司和忻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改制过度期工作经费共计523.22万元。
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办公房屋面积8985.05平方米。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净值有1988.8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有8.84万元。
二、部门预算表(详附件)
三、“三公”经费(详附件)
“三公”经费预算2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忻州市水利发展中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
四、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
新增资产配置政府采购预算1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台式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购置、市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补助项目等(详附表)。
五、市水利局行政运行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9.69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取暖费21.16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工会经费1.75万元、福利费7.84万元、其他交通费16.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度我单位市级预算资金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的项目有7个,具体绩效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忻州市水利局2021年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项目,故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资产情况:固定资产净值有1988.8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有8.84万元。
房屋情况:办公房屋面积8985.05平方米。
车辆情况:2020年底我部门机关有2辆公务车,事业单位有23辆公务用车,河长制办公室、基建站特种车各1辆;局机关、坪上、移民办、灌溉站、设计院、规划队、监督站、水保所、水资办、下茹越、其他车辆共21辆;水旱灾害应急保障用车2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忻州市水利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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