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2-03851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发文机关:忻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忻州市水利局关于代县2021年第五批次建设项目保护地核查意见
- 发文字号:忻水函〔2022〕22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8日
忻州市水利局关于代县2021年第五批次建设项目保护地核查意见
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等6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放改服”改革规范矿业权和建设用地报批涉及各类保护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19〕25号)要求,我局对代县2021年第五批次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与泉域重点保护区以及汾河、沁河、桑干河等保护区范围重叠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提出如下意见:
代县2021年第五批次建设项目位于我市代县。该批次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与我市坪上、马圈、雷鸣寺、天桥四个泉域的重点保护区无重叠情况,与我市汾河、桑干河保护区也无重叠情况。
代县2021年第五批次建设项目中地块八十四和地块八十九涉及灌区设施,项目建设要保证灌溉设施的正常运行;地块九十四涉及北岸沟支流,应予以避让;地块一一四、一一五、一一六占用寨沟水库行洪通道,应予以避让;地块一二七、一二八占峪口河河道,应予以避让;地块一三六位于深沟内,需预留排洪通道,注意防洪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规定,要求项目按规定办理防洪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特别要注重保护原生态植被和防洪安全。严格按照代县水利局提出的意见执行。
忻州市水利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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