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2-00122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发文机关:忻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标题:忻州市水利局关于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和明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水发〔2021〕223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0日
忻州市水利局关于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和明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宁武、静乐县治汾事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现对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作相应调整,明确和细化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要求责任人做到“知责、履责、尽责”监管到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局安全生产领导组
第 一 组长:郭元德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组 长:刘新宇 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白治平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马文波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智平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文运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徐献忠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郑 星 市水利发展中心主任
米永峰 市滹沱河水利中心主任
李建军 市下茹越水库服务中心主任
廉 宇 局办公室主任
张 睿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杨 媚 局人事科科长
侯 伟 局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科科长
杨 钦 局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科科长
张秉林 局水土保持科科长
田 琳 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贺小平 局财务科科长
李飞飞 局规划计划科科长
高 澄 市河长制办公室服务中心主任
王 贤 市农村供水排水站站长
张海深 市水利科学研究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监督科。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杨 钦
成 员:张 谦
樊 荣
张辰生
高晶芳
二、局党组领导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1.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元德是全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局党组副书记刘新宇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做好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
3.白治平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局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马文波副局长、张智平副局长、党组成员刘文运同志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严格按照局班子成员所明确的分工,负责所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的研究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指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重点难点问题,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及时向局长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现将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防火防盗、机密文件、车辆管理、电力设备等安保工作。
局分管领导:刘新宇
负 责 人:廉 宇
2.局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科(局安全办):负责全局水利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行文发文、宣传教育、资料整理、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并制定安全培训工作计划,督促全市水利系统相关单位和人员及时参加安全业务培训,健全完善本系统安全生产考核目标责任和奖惩办法。
局分管领导:白治平
负 责 人:杨 钦
3.局水土保持科: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安全监管工作。
局分管领导:马文波
负 责 人:张秉林
4.局水利运行管理科:负责全市水库工程运行和维护的安全监管工作。
局分管领导:张智平
负 责 人:侯 伟
5.市水利发展中心:(1)负责全市水工程及设施度汛安全检查落实;防汛值班,汛期雨情、工情、灾情的收集上报等工作。(2)负责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3)负责全市在建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和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其它水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与管辖范围内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4)负责全市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小水电站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监管工作。(5)负责全市淤地坝等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运行安全监管工作。(6)负责全市坡耕地工程的建设安全监管工作。(7)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区各项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8)负责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监测。
分 管 领 导:按照局领导分工,对口分管相应安全生产工作
负 责 人:郑 星 林 军 刘晓东 高 峰
6.市滹沱河水利中心:负责对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滹沱河灌区范围内的水利设施的安全管理、维护和水利工程建设;负责对灌区范围内水利工程防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沟通。
局分管领导:白治平
负 责 人:米永峰
7.市下茹越水库服务中心:负责下茹越水库的维修养护和洪水调节,保证运行安全。负责管理服务区内干渠的维修养护和农田的灌溉任务。负责管理区内水利工程规划、计划编制、建设管理。负责管理区内河道管理维护及水库上游水情水文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局分管领导:张智平
负 责 人:李建军
8.市河长制办公室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河长制办公室分办、督办职责,督促指导有关责任单位履行河道巡查管理责任,为市管河流河道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及相关服务保障
局分管领导:张智平
负 责 人:高 澄
9.市农村供水排水站:负责全市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安全监管工作。
局分管领导:白治平
负 责 人:王 贤
10.市水利科学研究所:负责本单位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防护措施等的制定、落实。
局分管领导:刘文运
负 责 人:张海深
三、工作要求
1.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各责任科(室、站)及水发中心各事业单位应按照文件已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和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责任科(室、站)及水发中心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严肃认真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一线,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监管到位。
忻州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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