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1-03684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发文机关:忻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忻州市水利局关于岢岚县石家会砂岩、代县雁门关乡西瓦窑头村水泥灰岩矿保护地核查意见
- 发文字号:忻水函〔2021〕242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3日
忻州市水利局关于岢岚县石家会砂岩、代县雁门关乡西瓦窑头村水泥灰岩矿保护地核查意见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等6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放改服”改革规范矿业权和建设用地报批涉及各类保护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19〕25号)要求,我局对岢岚县石家会砂岩、代县雁门关乡西瓦窑头村水泥灰岩矿矿区范围与泉域重点保护区以及汾河、沁河、桑干河等保护区范围重叠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提出如下意见:
岢岚县石家会砂岩矿矿区范围位于我市岢岚县。该矿矿区范围与我市坪上、马圈、雷鸣寺、天桥四个泉域的重点保护区无重叠情况,与我市汾河、桑干河保护区也无重叠情况。
代县雁门关乡西瓦窑头村水泥灰岩矿矿区范围位于我市代县。该矿矿区范围与我市坪上、马圈、雷鸣寺、天桥四个泉域的重点保护区无重叠情况,与我市汾河、桑干河保护区也无重叠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规定,要求项目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特别要注重保护原生态植被和防洪安全。
忻州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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