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1-00343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发文机关:忻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26日
- 标题:忻州市水利局关于忻州市2021年第一批次建设项目保护地核查意见
- 发文字号:忻水函〔2021〕20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5日
忻州市水利局关于忻州市2021年第一批次建设项目保护地核查意见
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等6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放改服”改革规范矿业权和建设用地报批涉及各类保护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19〕25号)要求,我局对忻州市2021年第一批次建设项目范围与泉域重点保护区以及汾河、沁河、桑干河等保护区范围重叠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提出如下意见:
忻州市2021年第一批次建设项目位于我市忻府区。此批次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与我市坪上、马圈、雷鸣寺、天桥四个泉域的重点保护区无重叠情况,与我市汾河、桑干河保护区也无重叠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规定,需要取用水的项目要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涉及河道的应办理涉河项目防洪评价审批手续,项目属于太行山西北部山地丘陵防沙水源涵养区,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特别要注重保护原生态植被。
忻州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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