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审计局向社会公布袁旺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实施联合惩戒关于袁旺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市场主体全称:袁旺明
施 工 地 址:忻州经济开发区九源西街
责 任 人:袁旺明
身 份 证 号:420982*************
一、基本案情:
2021年5月20日,湖北省安陆籍李胜利向忻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袁旺明拖欠其的37000元工资。
二、调查情况:
经对袁旺明制作笔录,认定投诉人反映的拖欠劳动报酬情况属实。经查,发生拖欠劳动报酬的袁旺明(身份证号:420982*************)以劳务清包的方式承包荣盛·锦绣学府一期(一标段)1#、2#、3#、10#、11#楼拍浆工程,并雇用了李胜利。通过调查询问,袁旺明和李胜利对此事实予以确认无异议。
三、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的事实,忻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9月7日向袁旺明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限其于2021年9月10日下午18时前将拖欠的工人工资全部发放。2021年9月13日忻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电话(主叫电话0350-3****77)询问李胜利(被叫电话155****1682),袁旺明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为,袁旺明对被欠薪的农民工及工人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应承担支付责任。袁旺明不履行责令改正决定,消极应对和逃避义务,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忻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9月13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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