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按照《忻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忻法治办﹝2020﹞7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治理体系为目标,积极推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市委政府经济决策、加强审计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在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工作成效和具体做法
(一)以推进法治建设为牵引,不断提升审计机关法治化建设水平。
1.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构。根据2019年12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的方案》要求,成立了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对全年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忻州市审计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按照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司法厅关于编制制度手册和执法手册加强指引加快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对接省审计厅,搜集整理并编制完成了审计执法手册和制度手册,统一和规范了审计执法各类清单、指南、流程,为审计人员执法提供了依据和遵循,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会同信息中心在市政府网站设立行政执法专栏,归集执法信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权限、职责、救济途径,行政执法人员名册和行政执法流程图、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等相关信息。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11月份按照市司法局通知要求,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三项制度的做法、不足和努力方向,形成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3.认真开展依法治理经验总结。上半年,我们系统梳理了“七五”普法期间特别是近年来我局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与探索,全面总结了我局依法治审工作的成效与经验,撰写完成“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材料并按要求上报,得到了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4.梳理调整权责清单。6月份,按照市行政审批管理局的要求,对照审计法律法规,对我局涉及的8项权力进行了梳理和调整。
5.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仔细梳理,填制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基本信息表》,起草了《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情况报告》。认真组织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资格考试,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清理,对照资格条件审查确认所属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身份,逐一填写了《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基本信息表》。8月份换发了40名公务员的行政执法证件,其他事业人员和退休调离人员的证件全部予以注销。
6.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把关。站在审计的角度,对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省审计厅、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拟出台的《山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忻州“三资”管理、产权制度改革信息化平台项目合作协议》《忻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办法(试行)等20余个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部门在经济决策、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
7.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法治建设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按照《中共忻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大调研的通知》要求,撰写完成了法治建设情况的分析报告。全面梳理法治建设情况,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加强审计部门法治建设水平的工作思路,形成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按时上报了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二是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和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对号入座、举一反三,针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每周、每月报送整改情况,确保了相关问题销号清零。
8.开展行政性规范文件清理。按照市政府办要求,对我局起草或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起底清理,并报市司法进行备案审查。
(二)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努力发挥经济卫士作用
1.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类审计项目。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认真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依法组织实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扶贫资金审计等各类审计项目,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2.通过打造优秀审计项目,带动审计项目质量整体提升。一是严格执行《忻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的实施意见》,按照审计署下发的优秀审计项目标准,从审前调查、方案制定、审计取证、重要事项记录、实施程序、报告编审、案件线索移送、发现问题整改、审计建议采纳、审计信息报送、审计成果运用等多个环节入手,从严规范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审计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二是狠抓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各审计组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提出的重大审计执法决定意见后,由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复核并报送法规审理科进行审理。法规审理科在审理中发现审计组未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存在重大漏查、漏报事项,或者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资料不完整的,及时通知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进行了补正,共出具审理意见书97份。我局组织实施的岚县扶贫审计项目被省审计厅评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
(三)加大“七五”普法力度,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做好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结合审计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一是大力倡导广大审计干部学法、懂法、守法。要求大家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时间,抓紧法律知识的学习,集中收看了审计署、审计厅举办的视频转播,进一步扩大了同志们的审计视野,提高了大家的政治站位、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6月初,邀请水利、环保等部门的专家,举办了为期两天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审计人员的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意识。二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要求全体审计人员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普及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并明确了本单位专项普法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等列入我局2020年普法清单,将全体审计人员、被审计对象、社会大众、全市内审机构人员列为普法对象,要求各业务科室、外出审计组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调查询问、集中征求意见会、现场延伸外调等机会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组中心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普法清单,局党组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和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法规。党组成员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通过学习,党组一班人进一步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观念。
3.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审计简报、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审计项目开展实施,通过审计人员深入审计一线、深入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法律法规,普及审计知识,有效提高了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财会人员、资金使用者、资金管理者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意识。
4.认真开展民法典普法学习宣传。制定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将《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民法典相关条款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并参加答题测试。
5.高标准通过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按照验收考核的评估细则和要求,我们按照8大类逐项准备考核资料,力求不扣分、多加分。通过认真细致的准备,普法工作得到了考核组的充分肯定,并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等次。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局依法治市、依法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干部职工对新修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有关资源环境审计的政策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入细致;普法宣传工作的形式不够多样,缺乏创新性,普法效果还不够明显等。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在市委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各项要求,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依法治市、依法审计工作,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丰富学法形式,拓展学法范围和内容,使全局审计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自觉学法、自愿守法的意识,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从而使审计工作更加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大力加强审计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开展法律法规进审计机关活动。通过审计大讲堂、周例会等形式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新出台的国家有关财经审计法律法规,要求大家学中干、干中学,在审计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不断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二是开展审计类法律法规进被审计单位活动。积极搭建法治宣传活动平台,通过审计征求意见会、审计情况交流会、专项审计调查座谈会、审后回访等形式,向被审计单位领导、财会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做到“审计工作在哪里,法律宣讲就在哪里举行”,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提高广大财会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营造出浓厚的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是开展法律法规进协审社会中介机构活动。召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培训会,就相关审计法律法规、审计目的和重点、审计程序等方面对纳入提供审计服务备选库的社会中介机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社会中介人员的法治意识。
忻州市审计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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