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审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1
一、部分职责 ..............................1
二、机构设置情况.............................2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5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情况说明..............................7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8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8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8
五、其他说明 .................................10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1
2、绩效管理情况 ..........................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一、忻州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忻州市审计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综合性、专业性的经济监督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审计工作。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等开展审计;对市有关部门、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忻州市审计局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忻州市审计局预算的单位包括:
忻州市审计局机关
忻州市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服务中心。
二、忻州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1、忻州市审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资金收入1694.81万元。比2017年减少109.7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7.05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07.15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及福利费的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8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
公用经费9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113.33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38.28万元。2018年部分项目支出规模在2017年的基础上适当压减,增加的预算项目有派驻农村工作队员及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县级财政决算审计项目、市本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项目、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审计项目。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6.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公务接待2次共1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7万。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压减了相关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度忻州市审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8.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9万元,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
(五)其他说明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由综合执法用车管理服务平台提供我局使用的有2辆车。
(2)房屋情况
我局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合计3624平方米。
2、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年底结转结余是忻财预【2018】45号-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5000元。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27.73万元,其中:一般性预算在资金22.66万元,政府性预算资金4.49万元,其他资金0.58万元。
四、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忻州市审计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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