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19-01842
- 主题分类:审计
- 发文机关:忻州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忻州市审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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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3日
忻州市审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依法行政领导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报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巩固成绩、夯实基础、重点突破、补齐短板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完成《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市委政府经济决策、加强审计管理制度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努力发挥经济卫士作用
1、认真组织实施各类审计项目。按照市政府批准下达的年度审计计划,全年共依法组织实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财政决算审计、扶贫审计、供热专项审计、环保资金审计等各类审计项目47个,查出违规金额3.0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7.34亿元,移送有关部门问题线索57件,已处理32件,处理处分75人,配合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完成各类任务30余次,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2、严把审计质量,认真开展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坚持把好审计报告编审的最后一道关口,全面落实国家审计准则中关于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忻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通过翻阅审计资料、还原审计流程、核实审计证据、把握重点环节等方法,着重审查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方案是否科学、审计程序是否合规、审计取证是否适当、审计评价是否合理、审计定性是否准确、审计处理是否恰当、审计意见是否可行,力求在审计组所在业务科室出具的《审计复核意见》基础上,以更加标准的尺度、更加独特的视角,审视和发现那些审计人员容易忽视、把握不准或者不易辨别的审计质量问题。
3、加强审计质量检查,促进县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提升。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各县(市、区)审计局2017年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了质量检查。从审前调查、方案制定、审计取证、重要事项记录、实施程序、报告编审、决定落实等方面入手,通过仔细翻阅档案,询问具体事项,主要发现了审前准备不够充分,审前调查和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较为简单,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充分性不够,对审计质量控制环节重视不够,审计文书格式不规范,审计建议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并进行了对照整改。
(二)高标准完成各类制度出台审核任务,努力当好政府的经济决策参谋
站在审计的角度,对市领导批示征求我局意见的《忻州市旅游投资和消费政府补助实施办法》、《忻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办法(试行)》、《忻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忻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忻州市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忻州市区公交车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忻州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在全市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多个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部门在经济决策、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积极建章立制,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业务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积极培育和有效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全市经济工作中的作用,我局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经济工作要点目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起草了《关于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机构提供审计服务的实施方案》,报请市领导批准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忻政办发〔2018〕142号文件印发。随后,又制定出台了《忻州市审计局关于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机构提供审计(咨询)服务的实施细则(试行)》并印发全市。
(四)加强“七五”普法工作,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和依法治理
2018年8月局分管领导变化后,及时调整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保证了普法领导工作的连续性。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各年度法制教育宣传工作。为顺利完成好普法工作任务,我局始终围绕目标任务,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局党组中心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法律知识,党组成员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通过学习,党组一班人进一步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观念。
2、加强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为全面提高全体审计干部的法律素质,适应依法行政、依法审计、提高审计质量的要求,我局把对审计干部法律、法规培训教育作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努力提高审计人员法律素质,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全局公职人员高度重视无纸化学法用法,利用工作之余用电脑或通过手机APP登陆平台进行学习。全局公职人员按时参加了省普法办统一组织的宪法知识在线考试、公共法知识在线考试,省纪委监委和省普法办联合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在线考试,市纪委监委和市普法办联合组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在线考试。经过考试,参考人员均取得了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是积极保障学法培训经费。按照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关于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要求,及时与省学法用法平台技术保障人员联系,为全局65名公职人员交纳了2018年学费,保证了全局工作人员能够通过网络平台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财经类法律知识,了解上级各项政策。
三是大力倡导广大审计干部学法、懂法、守法。要求大家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时间,抓紧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审计能力。经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广大审计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审计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3、积极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宪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修正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宪法专题学习。召开科以上干部参加的党组会,重点对照学习了《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通过学习,使大家认识到,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新修订的《宪法》,有利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二是在“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中重点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8月份,我局结合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推动审计法治建设”为主题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通过审计办公微信群通知分散在吕梁市和各县(市、区)实施各类审计项目的审计小组,要求各审计组在实施审计特别是延伸调查过程中积极宣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要求局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充分运用山西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重点学习《宪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法律法规。要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要求、与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新形式、与更好履行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法治保驾护航的审计监督职责相结合,精准把握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推动审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切实通过学习宣传宪法推动审计工作发展,为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审计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提供法治保障。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全局审计人员进一步增强了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意识,大家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宪法,自觉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
4、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审计简报、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审计项目开展实施,通过审计人员深入审计一线、深入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法律法规,普及审计知识,有效提高了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财会人员、资金使用者、资金管理者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意识。
5、精心部署“法律六进”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筹划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计划围绕全市审计工作大局,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组织策划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活动深入审计一线、深入被审计单位、深入基层群众。通过大力宣传审计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案例和守法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依法审计、文明审计、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落实审计执法公示制度、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审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严格推行审计执法公示制度
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审计执法信息。审计人员外出审计,能够主动出示审计执法证件和审计通知书,接受被审计对象和社会监督。
各审计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处理权”、“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核查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存款权”、“暂停拨付与暂停使用有关款项的批准”、“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对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封存有关账册、资料、资产”等8项权力时,均能通过政务外网登录“忻州市权力运行监督和防控信息化系统”,在权力运行平台对相关事项进行及时登记并上传相关材料附件。
2、严格实施审计执法全程记录制度
围绕单个的审计项目,真实、完整地记录实施审计的过程、得出的结论和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重要管理事项。
全体审计人员能够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分工、审计步骤和方法实施审计,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取证单和审计工作底稿。各审计组能够如实填写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文书送达回证,确保审计执法环节符合法定要求。对于所有审计项目都能够通过被审计单位意见反馈书、会议讨论记录、业务部门复核意见、审理意见等形式,全程记录对审计处理处罚进行外部征求意见和内部实施决策的过程。要求各审计组组长或主审对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处理权、审计处罚权等行政权力情况通过政务外网登录“忻州市权力运行监督和防控信息化系统”及时进行登记,并上传了相关《审计通知书》、《审计处罚决定书》等审计文书资料。
严格实行现场审计重要责任事项备案登记。承担审计项目的审计组全体组成人员和有关重要责任事项的被请示人对经手的如下审计责任事项进行了备案登记
3、认真实施重大审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各审计组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提出的重大审计执法决定意见后,能够由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复核并报送法制科进行审理。法制科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重大审计执法决定进行了审核: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法制科在审理中发现审计组未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存在重大漏查、漏报事项,或者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资料不完整的,及时通知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进行了补正。对于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的重大决定事项,我局均出具了《审计项目审理意见书》。
三、存在不足
2018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干部职工对新修订《宪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理解把握得不够深入细致;在普法宣传工作上形式不够多样,缺乏创新意识,缺乏对普法教育全面性、系统性的规划,普法效果还不够明显等。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2019年,我局将一如继往地重视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努力。
1、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力求在学法形式上再丰富一些,在学法范围上再扩大一些,在学法内容上再广泛一些,使全局干部职工都具备自觉学法、自愿守法的意识,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从而使审计工作更加科学化、法制化。
2、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大力加强审计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增进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法律交流,为顺利开展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为依法治市、建设和谐忻州做出审计应有的贡献。
3、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审计监督实践中充分体现法律顾问在审前防范法律风险、审中进行法律控制和审后予以法律补救的作用,为深入推进依法审计、规范履责、防范风险,确保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提供有力保障。
忻州市审计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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