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学习《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
2月29日,市委书记朱晓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会前集中学习了《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
会议指出,《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创造性落实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地方性制度的具体行动。《条例》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全省投资促进体制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保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也彰显了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切实增强外来投资者获得感的坚定决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推动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要切实推进依法招商。通过规范各类主体的投资促进行为,明确招商引资中相关法律责任,规范招商引资涉及的信息发布、平等保护、部门服务、投资投诉、合同履约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强化法治意识,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在依法招商的基础上推动科学招商和精准招商。
要引导外来投资向重点产业集聚。通过编制外来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和促进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明确鼓励外来企业投资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定期更新和公布政策措施和项目信息。支持外来投资参与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引导外来投资向重点产业集聚。
要健全投资促进体系。明确市、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投资促进中的工作职责,依法赋予各级投资促进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的职能,建立外来投资促进议事协调机制,切实推进各部门的合作,便于协调和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由行业协会、商会和公共服务机构参与的投资促进服务体系,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和积极参与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
要强化对外来投资的保护。依法保护各类外来投资主体的合法利益。外来投资者与政府依法签订的投资合同、协议受法律保护,切实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干扰外来投资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作为外来投资者也不得采取虚假投资骗取外来投资待遇,这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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