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11月22日,市委书记朱晓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作为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条例凝结了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治协商工作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是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对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今后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和发展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引导各党派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全市中心大局积极履职尽责,为推动七大能级跃升,奋进“两个基本实现”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要坚持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政治协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把握我们党关于政治协商的政策理论、性质定位、原则底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从党和人民需要出发统筹谋划好政治协商工作,切实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政治协商工作的正确方向。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建言议政、履行职能。要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完善考察调研、知情明政、意见反馈办理等制度机制,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深入了解市情、民情,聚焦短板不足提出意见建议,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忻州篇章做出新贡献。
要不断完善协商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和协商规则,最大限度地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在润物无声中做好沟通思想、解疑释惑工作,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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