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月18日,市委书记朱晓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会议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是沿黄城市必须担负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忻州作为黄河入晋的第一座城市,必须强化首站首责意识,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统筹做好保护治理、节约集约、绿色发展文章,努力形成保护与发展并举的忻州实践。
会议要求,一要抓好保护治理。要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为切入点,全面推进依法治河管河,落实好黄河保护法的各项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强黄河保护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持续强化河湖保护治理力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河源及泉域生态保护修复,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展现守护黄河安澜的忻州担当。
二要牢记“两山”理念。要把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融入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牢牢把握集约节约这一根本要求,严格落实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坚持“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改善用水结构、产业结构,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强地下水管理,对非法采水、取水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不断实现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领会黄河保护法的内在逻辑和具体要求,坚持系统思维,落实各方责任,强化统筹兼顾,认真梳理和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责,主动作为、持续发力,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保护治理。要把学习贯彻黄河保护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依法保护好“母亲河”的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坚实法律保障,顺应了时代发展和群众关切。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中央和省委一贯的政治要求,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千家万户幸福安宁。
会议要求,一要绷紧思想弦。深刻认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是各级党委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坚决守牢风险底线,采取有力措施抓牢抓实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天空。
二要打好组合拳。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广大未成年人的思想根基,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心理咨询服务,引导他们成长为人格健全的新时代青年。
三要织密防控网。抓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落实,常态化开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严禁校园欺凌行为,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措施,扎实办好为民实事。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学校等责任,强化要素保障,从严督促落实,形成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开创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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