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司法厅、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晋司发〔2024〕15号)文件精神,忻州市司法局、中共忻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忻司发〔2024〕3号),共收到申报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25个,表现突出的个人21个,忻州市司法局严格依据推荐评选条件,结合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情况,经严格审查、综合评审,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和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为通报表扬单位(3个):
中共忻州市委宣传部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拟推荐为通报表扬的个人(3个):
贺国新 忻州市拘留所所长
冀晋君 定襄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局长
齐志平 国家税务总局原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 局长
公示期为2024年4月5日至4月11日。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忻州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将证明材料发至邮箱。
电话:0350-3020570
邮箱:xzspfb@163.com
忻州市司法局
2024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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