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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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全市普法和依法治市的日常工作,指导检查各地方、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指导、监督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社会法律顾问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制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等警务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等。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办公室(机关党总支)、政治部、法制宣传教育科、律师工作管理指导科、公证工作管理指导科、基层工作管理指导科、计财装备工作管理科、法规仲裁工作管理科等8个内设科(室)。直属单位3个,分别为忻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山西省忻州市泰和公证处、忻州市国信公证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忻州市司法局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
忻州市司法局本级
忻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山西省忻州市泰和公证处
忻州市国信公证处
三、忻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具体内容见附表)
表一、2018年忻州市司法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2018年忻州市司法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五、2018年忻州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2018年忻州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表七、忻州市司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忻州市司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18年忻州市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四、忻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忻州市司法局2018年收入预算804.31万元,比2017年增加66.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4.31元,比2017年减少66.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561.31万元,比2017年增加79.73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和养老保险缴费等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9.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14万元。
2、2018年项目支出243万元,比2017年减少12.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业务(办案)工作的经费、差旅费、开展各类业务培训费、宣传费、设备维护费,装备购置等其他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和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和上年相同。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7.14万元,比2017年增加7.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福利费的增加和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忻州市司法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忻州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万元。
五、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市司法局预算编制汽车4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执法执勤用车4辆,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我局代管公务用车1辆。
2、房屋情况
忻州市司法局和下属事业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用房面积合计1122平方米。
3、2018年度市司法局没有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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