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国信公证处2017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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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国信公证处的主要职能是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导公民、法人正确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制止不法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1)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经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2)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还包括: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当事人保管遗嘱、文件和其他贵重物品,清点、封存遗产,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应邀参与当事人之间的谈判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回访监督,提出公证建议,担任法律顾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3)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如对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商品的抽样检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4)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编制4人,全部在岗。
(一)收入预算说明
忻州市国信公证处2017年收入预算100.75万元,比2016年增加3.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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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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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支出36.87万元,比2016年增加1.03万元,因地方津贴调增而提高。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共经费定额标准核定,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万元。
2、项目支出6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今年对“三公”经费预算做了相应的核减。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6年减少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6年相同。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忻州市国信公证处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忻州市国信公证处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具体内容见附表)
表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表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表八、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九、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表十、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根据《预算法》规定,现将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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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信公开预算20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