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4-02074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文机关:山西省司法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07日
- 标题: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晋司办发〔2024〕24 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7日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工作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方案》部署安排,进一步做好我省相关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公证工作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市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公证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标准,优化公证流程,创新工作方式,增强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证耗时长、多次跑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抓实重点任务。缩短办证期限,全面梳理公证事项办结期限情况,综合人员力量、软硬件设施、办证需求等实际情况,分类压缩公证办理期限,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事务),大幅缩短群众办证时间。持续精减证明材料,巩固精减证明材料清单工作成效,对于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仅缺少次要材料的公证申请,探索实行“容缺受理”。拓展“一证一次办”,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实现跑一次就可办好公证。在服务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推行“一证一次办”。推进“一事一站办”,鼓励公证机构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关联性强、办理时间相近的多个事项集中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提升服务质效。创新服务措施,指导公证机构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绿色通道”“上门办证”等服务,鼓励开展错峰延时服务、预约全时服务和加急即时服务,深入企业设立公证联系点或办证服务点,提供法律咨询、涉企纠纷调解、涉企公证事项办理等综合服务。大力推广知识产权保护、上市融资、现场监督、破产重整等涉企公证服务,为企业股权治理、“走出去”等提供专业化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强化数字赋能,健全完善公证书在线核验机制,完善与其他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推广远程视频公证应用,新增一批公证机构参与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设置办证点、视频公证等方式提升县域公证机构服务能力,有序推进公证事项“跨省通办”,切实提升公证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推进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各市要把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作为今年重要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梳理总结本地减证便民提速工作的基本情况,对照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活动相关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筹调度全局资源,切实研究好、部署好、组织好、实施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处理好服务提速和质量平衡的关系,在坚持依法依规办理公证的基础上,高效推进减证便民提速工作。各市需指定一名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12日前报送省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五、严把时间节点。各市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方案》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统筹公证服务力量,围绕活动主题细化工作措施,丰富活动载体,增强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办证途径多样化、办证流程最优化、办证材料最简化、办证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过程当中的好点子、好做法,提炼固化、及时上报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报送省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六、强化监督管理。各市要以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加强对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监督,对推诿拒办、无故增设办理条件、拖延办理、服务态度生硬冷横、执业行为失范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认真做好公证复查和投诉处理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公证质量和服务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发现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七、加大宣传力度。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及各种新媒体平台,对活动情况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公证减证便民提速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此次活动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山西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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