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4-00717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文机关:山西省司法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04日
- 标题: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的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晋司发〔2024〕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2日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市司法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1名村(居)法律顾问十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司发通〔2023〕75号,以下简称“1+N”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以“1+N”行动为抓手,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质效,强化激励保障,形成整体合力,助力为全面依法治省夯实基层基础。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1+N”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注重实效,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在全省基本实现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现有登记在册10万名“法律明白人”的基础上,着重扩面提质增效,通过两年努力,使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更加常态化,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激励保障更加有力,推动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1+N”工作基础
严格按照《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试行)》要求,进一步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统筹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法律服务资源,配齐配强村(居)法律顾问,并做好动态管理相关工作,为开展“1+N”行动夯实基础。
(二)建立“1+N”结对台账
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各乡镇(街道)村(居)法律顾问配备和“法律明白人”培养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村(居)法律顾问与村(居)“两委”委员身份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的具体模式,建立“1+N”结对台账。一般以本地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结对主体,必要时,市司法局可统筹全市资源,对口帮扶结对困难或发展任务重的地区跨县域使用村(居)法律顾问,作为补充力量参与当地“1+N”行动。
(三)完善“1+N”运行机制
畅通结对双方面对面工作渠道,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熟悉辖区公共事务、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更好为基层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定期坐班的场所打造成“1+N”密切协作、工作有机衔接的平台,双方定期交流信息、研究推进工作。
(四)推出“1+N”具体举措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1+N”行动始终,使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转化为基层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
2.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将指导、培训“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纳入村(居)法律顾问职责范围。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年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开展2次以上法治培训。村(居)法律顾问在定期驻村“问诊”期间,针对当地乡村发展的特定法治需求,面向“法律明白人”提供精准法律指导,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共同促进依法治理。在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起草、审查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参与经济项目谈判、签订重要合同,进行有关决策法律论证等工作过程中,积极吸收“法律明白人”参与,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从源头上提升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建立简单法律事务找“法律明白人”、复杂涉法事务找村(居)法律顾问的配合联动机制,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立足预防,共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同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五)评估“1+N”工作成效
将“1+N”行动纳入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验收评估指标,作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各市司法局动态跟进各县域“1+N”行动执行情况,认真总结行动取得的成果,把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抓好推广应用。省司法厅对各市执行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在“12·4”宪法宣传周集中推广宣介。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1+N”行动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作用,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整合各类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将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各项工作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及时解决工作衔接、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健全激励机制,探索采取多种途径鼓励先进,提升工作积极性,选树推广典型经验。
(三)完善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工作经费和物质保障,积极推动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印发《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晋财综〔2023〕43号),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为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履职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山西省司法厅
2024年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