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3-12091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文机关:山西省司法厅
-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11日
- 标题:山西省司法厅关于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全省特色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的通知
- 发文字号:晋司发〔2023〕4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5日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全省特色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打造特色专业镇有关部署要求,促进全省特色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现提出以下服务保障措施。
一、开展促进特色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行政立法研究,学习借鉴先进省份促进专业镇发展经验做法,总结固化我省促进专业镇发展的具体举措,推动相关政策举措上升为制度规范。(责任部门:厅立法二处)
二、加快推进全省涉营商环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废止工作,对违背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不合理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对包括专业镇企业在内的民营经济发展的保护和支持。(责任部门:厅立法一处,各市司法局)
三、建立专业镇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加大对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协调监督,将涉企纠纷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责任部门:厅行政复议综合管理处、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行政复议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各市司法局)
四、实施法律服务与专业镇“牵手行动”,省、市两级遴选建立由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组成的专业镇法律服务团队,与专业镇所在地党委政府、协会商会建立合作对接机制,通过点对点服务、菜单式服务、预约服务、驻点服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专业镇整体发展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责任部门: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司法鉴定管理处<仲裁管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各市司法局)
五、组建“山西省促进专业镇发展法律专家库”,聚焦企业设立、发展、运营等全生命周期,通过举办高端论坛、编写法律指引、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培训等形式,推动专业镇企业合规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责任部门:省律师协会,各市司法局)
六、鼓励引导专业镇民营企业单独聘请法律顾问,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专业镇民营企业联合聘请法律顾问。(责任部门:厅律师工作处,各市司法局)
七、培养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组建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团队,为专业镇企业涉外经贸活动提供专业性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厅律师工作处、行政复议三处,各市司法局)
八、指导组建专业镇主导产业行业性专业性商事调解组织,有效推动涉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责任部门: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各市司法局)
九、打造仲裁服务专业镇工作平台,加大仲裁法律制度宣传力度,及时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专业、便捷的仲裁服务。(责任部门:厅司法鉴定管理处<仲裁管理处>,各市司法局)
十、将专业镇涉企困难职工、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方式,及时受理申请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援助案件。(责任部门:省法律援助中心,各市司法局)
山西省司法厅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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