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公证行业;公益法律服务
- 索引号:000014347/2020-03386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文机关:忻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0年07月13日
- 标题:忻州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省公证行业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司发〔2020〕55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3日
忻州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省公证行业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公证处:
为充分发挥公证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省公证行业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支持广大公证员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公益法律服务事业;二要引导公证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拓展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三要大力拓展公益公证服务范围,为弱势群体和特殊市场经济主体等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四要努力推动公证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五要创新公益公证服务形式,探索公益法律服务模式。六要强化公益公证服务管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证行业实际,探索建立更加合理的公证行业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将公益法律服务作为重要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公证人员公益服务理论和实务操作水平。七要开展公益公证服务考评。按照《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把公益法律服务情况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指标。同时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经费支持和宣传力度,增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荣誉感、自豪感,全心全意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
附件: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公证行业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忻州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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