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3-1059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忻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9日
- 标题:2022年度企业稳岗返还发放(第七批)公示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9日
2022年度企业稳岗返还发放(第七批)公示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7号)和《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实施办法》(晋人社厅发〔2022〕47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我市企业,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经经办业务系统筛选,县、市社会保险中心初审,县、市人社局复审后,我市现有1户参保单位符合相关申领稳岗返还条件(名单详见后附件)。拟给这1户参保单位拨付稳岗返还资金共计93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忻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028035。
忻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5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