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1-022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30日
- 标题: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忻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储备金和费率浮动三个办法 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人社发〔2021〕32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忻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储备金和费率浮动三个办法 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储备金和费率浮动三个办法的工作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省级储备金和费浮动三个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省级储备金和费浮动三个办法的通知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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