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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7/2021-022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6月15日
- 标题: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汲取代县6.10事故教训迅速排查整治 加强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忻人社办函〔2021〕58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8日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汲取代县6.10事故教训迅速排查整治 加强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组织人社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各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
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通知》(忻办字〔2021〕3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技工学校、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现就我市各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汲取代县6.10事故教训,迅速排查整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管理规定要
求,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演练实施方案,并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并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责任到人。要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健全管理制度,防范安全风险
(一)防范火灾。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排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电气设备设施安全、学生宿舍用电、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要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及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二)防范爆炸。要对校园、实训场所、评价场所燃气灶具、设备、烟道,供暖(水)锅炉等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排查是否存在燃气泄漏,爆炸的隐患。试验、实习及实训场所的易爆物品、设备,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配备并存储使用,并设有专人负责。
(三)防范食品安全问题。要建立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校园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验货关、制作关、存储关、检验关,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
(四)防范实习实训安全事故。学生实习和参训学员实训安全制度要健全。学生实习和参训学员实训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等要符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学生在企业实习实训,校企双方要签订实习实训安全责任书,对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责任做出明确约定;要落实实习实训安全责任制,学生在现场实习要配备专职教师对学生实习实训进行管理;在组织实训课程、技能评价过程中要对学生和参训学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提高预防事故隐患的意识,掌握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的知识和方法。
(五)防范突发事件。要提前制定包括学校组织大型集会或活动、发生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等在内的防止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学校师生开展防暴、防火、防震、防疫等应急演练,严防火灾、中毒、爆炸、坍塌、踩踏等安全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确保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
三、加强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每年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防范宣传活动,并对辖区内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进行安全培训。各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要积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业务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贯穿于日常教学、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和实习实训全过程。切实提高预防事故隐患的意识,掌握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的知识和方法。
四、强化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按照“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监管原则,采取定期全面检查和日常巡查的监管方式,强化对所辖区域内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的安全设施、场地规范、安全台帐的监管,并对安全演练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跟踪;对有安全隐患的机构要采取强有力的有效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责令其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且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各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要把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将安全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要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照“立查立改”的原则,对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内容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对自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要立即上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在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张 慧 姜承志 0350-3333677
邮 箱:xzsjnbgs@163.com
附件: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安全责任承诺书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
等级认定试点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管理规定,汲取代县6.10事故教训,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学校培训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本学校、本评价机构在办学、培训、评价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现对安全工作承诺如下:
1、成立安全工作小组。成立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组长的安全工作组,组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3、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选址和校舍建筑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抗震、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5、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作为培训教学的重要内容,提高教职工、学员“识险避险,自救互救”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6、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7、健全安全防范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上报安全事项,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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