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会议部署,推动农业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不断进步,制定忻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度工作计划。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一是组织法治理论知识学习。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次召开党组会议时组织会前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研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二是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要带头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度工作和年终述职内容,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工作,形成领导干部人人讲法、人人敬法、人人用法的良好风尚,逐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落实监督指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坚持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将法治建设工作同具体业务工作、安全工作、党建工作、文明创建工作等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充分调动全体干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
一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工作开展实际,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相关工作。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并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后评估等制度,合法性审查率、集体讨论率达到100%,推进涉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坚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咨询作用,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和信访、突发事件处理、对外合同签订、风险防控机制、项目招投标、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诉讼中,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要求,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活动,参与决策可行性论证,加强合法性审查,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切实防范化解履职和败诉风险。四是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内容,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方式方法。
三、不断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
进一步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内部关系,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推动行业管理机构和综合执法机构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畜禽养殖、蔬菜、水果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农资(机)、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力度,确保质量安全;落实动物防疫监管工作,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联合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开展动物诊疗机构监管;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整治,加大作业区内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违法行为;加大农村集体“三资”、农机领域等行业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组织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和听证,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基准,坚决防止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保障重点普法项目的宣传普及和普法责任清单落地见效。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创新普法内容和方法手段,积极运用宣传现有资源,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工作的丰富内涵。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贯彻落实。二是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进农村”集中宣传,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制作民法典宣传手册、条幅等宣传产品,开展宣讲会、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学习宣传与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及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长江禁渔、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畜禽私屠滥宰、农业资源保护和农村宅基地等领域,认真按照普法责任制原则,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四是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对标示范户培育工作年度任务,不断创新培育方式,在完成示范户年度培育任务的基础上确保达到每村1名示范户,充分发挥示范户的带头作用,引导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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