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中心,加强组织领导,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行政执法为手段,不断推进我局各项工作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确保了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不断健全。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落实,明确了一把手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牵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科室具体干的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向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发展。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局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7〕51号)文件关于法律顾问聘用的原则及条件,于2017年积极开展法律顾问设立工作,与云中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2020年上半年,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6件,审查行政、民事合同12件,提出意见建议231条,依法决策效果明显。
三、行政执法不断规范。为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我局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于今年1月份下发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内容履行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在法制审核方面,严格按照各项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力,做到程序合法,确保每一件行政执法案件都公开、透明、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四、法治宣传不断深化。一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内容、对象、形式、节点,普法内容涵盖了农业农村方面的十多部法律法规,各责任单位通过专题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二是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行动等深入基层进行普法宣传,向农户及农资经营户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农资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责任意识,对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
12月4日,市农业农村局与九源街街道办事处在解原村共同举办2020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目的是推进宪法法律进村入户,让法制建设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为现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教给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时如何识假辩假,活动还设置了法律咨询服务台,邀请法律顾问为农民朋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难题。同时还举办了农业技术培训讲座,邀请种子专家为农民群众进行免费授课,满足他们在种植技术方面的需求,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互动来实现我举办此次活动的目的。
五、深入推进“三零创建”工作。为全力做好我市农业领域“三零”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岳利文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忻州市农业领域“零事故”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4月17日,我局制定下发了《全市农业领域深入开展“零事故”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市农业农村局为全市农业领域“三零”创建活动牵头责任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检查考核作用。
我局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作为“三零”创建工作的重点和切入点,指导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肥料、种子、农机安全、饲料、生鲜乳生产收购、渔业等农业生产及农资经营市场监管,严密开展企业底数摸排工作。把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作为部门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内在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全力排查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民和农资经营户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农民维权意识和农资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各监管责任部门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进行了审查,严格农资备案审查,审查和备案信息及时通报行政执法队,做到了信息共享,监罚合力,加强了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后监管。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意识得到了显著提升,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监督机制还存在明显不足。依法行政监督效果不理想的现象普遍存在,机构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还没有发挥真正作用。
二、行政决策机制不健全。和我省其他地市农业农村局相比,我局行政决策在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制度不完善,程序不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较少,作用发挥不够。
三、工作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素质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特别是处理矛盾纠纷时,往往还是凭主观、靠经验、没有真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去想问题、办事情。机构改革后,没有及时组织学习新法律、新职责、新知识,跟不上新时代依法行政的需要。
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行不深入。部分县级部门存在“一单两库”不完善,抽查事项不全面,全程留痕不规范等问题,没有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存在个别监管漏洞。
今后,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面进行改进,扎实推动依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属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为农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指导,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从制定主体、内容、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的“零失误”和“零差错”。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推广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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