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忻州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0-08-25 09:22 来源: 法制科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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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 填报日期:2020年4月25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忻农(动物)罚〔2020〕1号 | 关于忻州市忻府区代郡村郭军明贮藏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产品案 | 郭军明 | 贮藏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 | 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3240元。当事人于2020年3月27日将罚款交到农行忻府支行。 |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3月27日 | |||
2 | 忻农(种子)罚〔2020〕2号 | 关于忻府区尚荣生产资料门市经营的玉米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 | 忻府区尚荣生产资料门市 | 92140902MAOHEAL43(1-1) | 刘尚云 | 经营的玉米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 罚款3000元。当事人于2020年4月28日将罚款交到农行忻府支行。 |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4月28日 | |
3 | 忻农(农产品)罚[2020]4号 | 关于忻州市忻府区华农农资经销部未按规定建立进销货记录案 | 忻州市忻府区华农农资经销部 | 92140902MA0K5FXY11 | 李变花 | 农资经销部未按规定建立进销货记录案 | 依据《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 处以罚款1000元。当事人于2020年4月24日将罚款交到农行忻府支行。 |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4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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