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忻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印发“大地流彩——忻州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忻农发〔2024〕36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文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文联联合制定了《“大地流彩——忻州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忻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地流彩——忻州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印发“大地流彩——山西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78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文联决定联合开展“大地流彩——忻州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务实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活动,让“文化”搭台,让农民群众做主角,保护传承忻州农耕文明,活化应用乡村优秀文化资源,创新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奋力书写乡村文化振兴的忻州篇章。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乡村文化建设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自强,倡导敦亲睦邻、守望相助、诚信重礼的乡风民风,提振农民精气神,培育农村社会好风尚。
二是坚持农民主体。对接农民文化需求,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贴近农民组织乡村文化活动,引导带动农民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当主角、唱大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乡村文化的根脉生生不息,农耕文明和城市文明交相辉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四是突出地域特色。要结合当地实际,聚焦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等,充分挖掘农耕文化遗产,体现农耕特质、地域特点、群众参与。
五是坚持协同发力。统筹用好各级各部门文化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协同联动、形成合力,拓展延伸乡村文化产业链,打造文化特色品牌,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忻州市文联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文联,忻州市文联系统相关协会。
四、重点工作
(一)“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政策理论宣讲。市、县分层、分批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培训,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田间地头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中国故事,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二)“粮安天下”农民公益培训。组织基层干部、种粮大户等作为公益宣讲员,面向农民群众讲述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先进事迹,结合自身经历、身边典型,讲好稳产保供的战略意义,宣传粮食安全方面法律法规,推广应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粮食大面积提高单产等技术,传递稳粮增收致富信心,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多产粮、产好粮的内生动力。
(三)农民书画艺术作品展。广泛征集全市乡村书法、绘画等乡村农民文艺作品,举办农民书画展,生动记录乡土乡情,展现丰收盛景、乡村美景。积极推介具有我市乡村特色、充满正能量、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的书法绘画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庆丰收画振兴”中国农民画展。
(四)乡村楹联大赛。组织参加“乡关何处——山西省‘乡风、家风、民风’主题楹联大赛”,通过征集农民楹联作品、“对联打擂”、“楹联故事会”、“最怀念的一幅楹联”、楹联文化座谈交流等,引导农民传承发展优秀乡土文化,礼赞祖国、讴歌时代、赞美家乡,打造忻州乡村文化特色品牌。
(五)乡村大讲堂。组织文化、农史、民俗、艺术等领域专家和非遗传承人,结合忻州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资源,举办乡村专家讲座,展示实物或图片,演示视频动漫等,展现农业文化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寓教于乐开展文化科普教育。
(六)传承发展农业文化遗产。参加全省农耕文化赋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训。挖掘和弘扬优秀传统农耕文化,促进乡村文化资源活化应用和乡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宣传推介忻州农耕文化。参加第八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遴选推介工作。
(七)农耕农趣农味体育活动。坚持农民唱主角,办好2024年全国“和美乡村健康跑”分站赛,举办村BA、农民体育健身大赛,体现农耕农趣农味,推动乡村发展。
(八)丰富群体文化活动。结合各地文化艺术特色,举办和美乡村广场舞展演、说唱移风易俗等文化活动。支持各地自主举办庙会、社火、灯会等传统民间活动,守正创新,繁荣发展优秀乡村文化。
(九)提升农民文明素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将思想政治、传统文化、移风易俗、遵规守法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体系,实现农业生产技能和农民群众综合素养同步提升。
(十)培育乡村文化人才。加强对乡村治理骨干传承文化、发展文化产业等方面的培训,培训一批基层文艺能人,文艺骨干、文化传承代表人。鼓励引导文艺名家与基层文艺社团骨干和文化产业带头人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结对子”,在人才辅导、业务指导、资源共享等方面协同发展,吸引文化团体、企业积极参与,助力乡村文化建设。
(十一)培育乡村文化艺术基地。组织各地遴选文化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县、乡、村,根据文化资源禀赋条件推动建设农耕文化教育实践基地、研学基地、农业文化展示区等,示范带动乡村文化资源创造转化、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十二)乡村优秀文化艺术展演。全面总结和系统展示年度乡村文化建设成果,组织开展乡村文化艺术展演和研究创作、产业开发、运营管理等交流研讨。结合乡村文化活动,推介优秀作品、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创意项目、文化品牌,组织乡村产销对接、直播带货、美食品鉴等特色活动,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文联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共享资源,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工作机制,推进重点活动落地实施,因地制宜举办当地特色活动,组织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
(二)精心组织实施。重点活动实施单位要精心谋划、务求实效,制定实施方案和风险防范预案,明确活动进度安排,建立责任落实机制。举办各类活动要厉行勤俭节约,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坚持活动开展公益属性,避免过度商业化,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坚决为基层减负。
(三)强化服务支撑。要积极引导志愿者和公益机构广泛参与,鼓励企业捐助、协办重点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文化中坚力量,乡村文化使者进行宣传推介。各地开展活动要坚持迎进来与走出去、走下去相结合,扩大区域联动和村民互动,搭建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乐于参与的交流展示平台。
(四)做好宣传推广。加强各项工作和活动宣传,充分用好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设成果,扩大活动声势影响。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典型,对农民群众自主开展文化建设涌现的先进代表、感人故事,要加强展示推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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