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农办发〔2024〕19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五台山农业和畜牧业服务中心:
现将《忻州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等相关工作部署的通知》(晋农发〔2024〕80号)要求,推动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协同开展农技服务,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全面提高示范展示水平和推广效能,为全市粮食单产水平提升、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科技支撑。
二、年度目标
通过任务实施,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服务机制不断健全,为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稳产保供、防灾减灾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在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五台县、静乐县、五寨县、岢岚县、偏关县8个县(市、区)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推广40项(次)以上先进适用主推技术;在16个以上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50场(次)以上的技术示范展示活动;对264名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其中遴选48名以上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培训,48名以上农技推广重点人才参加市级培训,168名以上农技人员参加县级普通班培训;招募24名以上的特聘农技员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培育16个以上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1280个以上的科技示范户应用主推技术;在五台县建设1个区域性示范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
1.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大豆、玉米、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大县,要开展科技支撑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大豆主推高产稳产、高油、耐密抗倒、宜机收的品种,突出合理轮作、种衣剂包衣、精密播种、水肥精准调控、一喷多效、低损机收等。玉米主推耐密抗逆、抗病高产品种,推行品种密植、单粒精播、精准肥水、一喷多促、适期机收等。油菜主推耐密、抗裂荚、抗病虫的高油高产品种,突出秸秆还田、翻耕整地、三沟配套、种肥同播、一促四防、分段收获等。每个粮食生产大县针对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制约因素,形成本地化综合技术方案。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在粮食生产大县及其重点乡镇全覆盖开展综合技术方案的示范展示,大幅提高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深化完善农技推广服务机制模式。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农技人员进村人户技术服务的通知》(忻农办发〔2024〕12号)要求,持续推进2000余名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技术服务,每名县乡农技员要联系若干农业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至少联系2-3个家庭农村或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入户到田。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一批村级农技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收集农事、农情,宣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协助县级农技推广机构和乡镇农技专岗人员解决农户生产中所需的技术难点,将县乡农技员和村级农技员连点成线,建立县有技术专家、乡有农技专岗、村有农技“前哨”的基层服务网络,完善农技推广服务链条。
3.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项目县要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结合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计划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技术需求,遴选发布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其中,至少包含2项以玉米、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为重点的主推技术,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示范推广3项(次)以上。要统筹组织县域内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乡镇农技专岗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和乡土专家等,通过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示范平台,开展政策解读、技术讲解、指导服务,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品种机具进村入户到田。
4.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平台备案的农技人员必须全员注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引导农技人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特聘人员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技术骨干,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确保手机APP使用率达到90%以上。同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时登录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完成农技人员注册核准、补助项目数据资料、资金支付进度等上传备案工作。
(二)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1.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要求,按规定配齐县乡两级农技人员,确保基层农技人员数量与上一年相比不减少。要加强对乡镇农技服务专岗人员的组织指导、业务培训和绩效评价,牵头落实好公费农科生招录、实训、就业等相关工作,探索农技推广队伍吸纳高素质人才的招募培养方式,确保农技推广队伍保持稳定。
2.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今年我市将根据地区产业发展实际,结合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要求,分产业、分层次,对项目县农技人员开展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省级组建骨干班,对项目县推荐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开展异地研学,遴选建立全省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库;市级组建重点班,对项目县推荐的农技推广重点人才开展异地实训;项目县培训人数难以成班的由市级统一组织组建普通班,对未参加省市培训的农技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各项目县同时负责推荐遴选参加省市培训的县乡两级在编在岗的农技人员,其中乡镇级人数不得低于培训任务的30%。
3.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各项目县要重点围绕主粮生产、油料扩种、动物防疫等重点,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植能手中招募3名以上特聘农技员。要规范特聘农技员管理,核定招募计划、严格招募程序,规范服务协议,完善续聘管理、优化评价激励机制,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要加强对特聘农技员的动态管理和典型宣传,将特聘农技员逐步吸纳为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
(三)强化平台示范带动作用
1.加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各项目县要建设2个以上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中必须建设1个粮食科技(品种、技术、机具集成)示范展示基地。每个基地示范展示的品种技术必须为发布的县域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结合农时组织农技人员、高素质农民、示范主体开展3(场)次以上的技术培训。五台县要建设区域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示范展示1-2项区域适用范围广、引领性强的集成技术,形成1-2套技术手册。各地要规范基地管理,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健全管理评价制度,统一树立“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鼓励对上一年度配套技术优势明显、辐射带动效果好的基地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水平进行提档升级,强化本区域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全覆盖试验示范。
2.培育社会化技术服务组织。各项目县要重点围绕玉米、大豆、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遴选并支持2个以上专业性强、服务效果好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先进技术示范推广,每个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80个以上的科技示范户,组织3场(次)以上的技术观摩培训活动,确保每个科技示范户了解掌握2-3项主推技术。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针对重点乡镇,依托市场主体分产业创设区域性农技服务站点,以“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的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同时,要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各项目县年内至少完成一个案例总结或者宣传报道。
四、资金支持环节及标准
项目县根据目标任务,结合自身产业需求和资金总量确定每项任务的具体标准,原则如下:
1.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补助。主要用于各层级农技人员的脱产培训,包括培训费、师资费和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等。按照省、市财政培训费有关规定执行。
2.农技推广特聘计划补助。主要用于特聘农技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所需的费用。每名特聘农技员服务补助资金不高于3万元。
3.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补助。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力机具集成融合、示范展示所需的物资投入、生产示范以及培训观摩等相关费用。区域性示范展示基地补助资金不高于50万元,其他基地补助资金不高于20万元。
4.农业示范主体补助。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先进适用品种技术机具应用示范以及培育带动示范户所需的物资投入、生产示范以及培训观摩等相关费用。每个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补助资金不高于20万元。
5.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产生的交通费、误餐费等;聘请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按服务次数计算)所产生的劳务费、交通费等。补助资金实报实销,不能与公务人员差旅费用重复报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项目县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项目评估等工作,加强遴选把关、实地核验,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计划、明确任务,11月底前报送补助项目工作总结。要按照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细化方案,落实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职责。
(二)加强资金监管。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分配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资金支出要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完善支出手续,紧盯执行进度,提前做好资金支出计划,依时依规支付。
(三)加强绩效管理。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典型创新经验、资金支付进度、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作为绩效评价重点内容,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调度、实地调研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评优和预算安排直接挂钩。
(四)加强总结宣传。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掘宣传一批在稳产保供、应急救灾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和先进事迹。要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直播、短视频、长图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忻州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任务清单;
2、忻州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忻州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4、忻州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线上信息填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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