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忻州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忻农建发〔2023〕4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我局制定了《忻州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项目评审工作。
附件:忻州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忻州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晋农建发﹝2020﹞6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建发﹝2023﹞1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田建设补助预拨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2﹞23号)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依据
依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和《全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农﹝2022﹞109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农建发﹝2019﹞8号)等相关规定,对忻州市2023年9个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评审、公示和批复。
二、组织评审方式
采取市农业农村局自行组织专家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从省级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中抽选,对2023年9个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评审。
三、评审人员组成和职责
评审专家组由5名专家组成,推荐1名作为评审组组长。
(一)专家组组长职责
负责评审的全时段全过程统筹协调、组织专家组成员进行工作培训、对设计文本资料合规性进行审查登记、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并负责向县(市、区)反馈评审意见。
(二)专家组成员职责
水利工程施工类及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类专家2名,负责农田水利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和农田道路、路桥及农田排水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合规性完整性可行性评审;
农业农林类专家2名,负责土壤改良及农艺措施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合规性完整性可行性评审;农田防护林网苗木等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合规性完整性可行性评审;
工程造价和工程预算编制类专家1名,负责工程计量、预算定额、预算单价、预算编制合规性完整性可行性评审。
四、评审、批复程序
(一)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前培训;
(二)评审专家审阅各县(市、区)上报的初设报告、工程预算、施工图纸及要求附件等资料;
(三)评审组专家深入各(市、区)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考察;
(四)各县(市、区)项目实施单位和设计单位对项目初设方案编制情况进行汇报。专家组成员根据审阅资料、实地踏勘考察及汇报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专家组组长汇总各专家意见,并反馈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五)项目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项目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设计完成后报项目评审组;
(六)评审组专家对各(市、区)修改后的设计报告进行再次审核,并出具最后评审意见。
(七)市农业农村局依据评审组形成的项目终审意见,进行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八)市农业农村局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设计进行立项批复;
(九)批复完成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五、其他要求
(一)评审专家要认真负责、科学严谨评审项目,确保评审的项目设计科学合理、规范完整、数据准确,符合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定。
(二)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政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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