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全市农田建设工作安排
忻农建发〔2023〕1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逐步落实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目标任务,做好2023年度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确保本年度承担的各年度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23年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县(市、区)按照计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2021年验收工作。全面完成2021年省下达我市38.5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市农业农村局预计于3月份启动验收工作,5月底前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二)完成2022年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022年省下达我市48.37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抓住时机推动2022年度结转任务开工建设,加快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于10月底前全部竣工并完成县级初验。市局将于11月启动验收工作,年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三)启动实施2023年建设改造任务。2023年省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任务24.2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任务8.14万亩)。各县(市、区)要把握时间节点、政策要点、工作重点,推动项目建设进度。于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1.规划设计。4月15日前各县将初步设计方案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评审。
2.评审批复。市农业农村局将于4月底前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5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将完成全部批复。
3.招投标。各县(市、区)在接到批复文件后要立即启动招投标程序,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工程进度等要求合理划分标段,标段划分情况报市局批准后方可开展招投标工作,招标公告发布前30日(6月份)应向忻州市公共资源平台报送项目招标计划,7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招投标。
4.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应当严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和初步设计批复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8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示范。原平市、五寨县作为整县推进示范县,要认真履行好监督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能。主动与投资方对接,在勘选地块、上图对比、新增耕地和产能预算、乡村实地勘查、涉及事项村民一事一议等方面给予协调支持帮助,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日常调度和监管,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质量情况进行抽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评价,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五)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各县(市、区)要坚持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严把立项审批关、项目实施关和竣工验收关,切实把质量监管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强化项目实施质量管理,细化施工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初步设计开展建设,把好关键环节质量管理。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六)资金投入和使用保障。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保障机制,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益、地方政府债券安排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并通过财政奖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多渠道多元化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力争亩均投资应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根据项目批复计划和合同内容进行支付,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高效。
(七)确保问题排查整改成效。按照省厅要求除正在整改或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项目外,其他问题项目要力争全部列入今年改造提升项目,确保年底前排查发现问题应改尽改。目前我市正在整改的项目五寨县1个,4月前必须完成整改。未列入2023年改造计划的问题项目忻府区5个、宁武县1个,忻府区、宁武县要力争全部列入今年改造提升项目,确保年底前排查发现的问题应改尽改。
(八)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各县(市、区)要加快健全多方参与、责任明确、协调顺畅、保障有力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管护经费可从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按照不高于项目财政投入资金的1%提取,可用于之前年度农田建设项目管护。明确管护标准,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健全公共财政预算、集体经济投入、经营主体自筹等多元化合理保障机制。提升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水平,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
二、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各县(市、区)要成立三普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本区域土壤普查组织协调和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强化人员配置,实行专人专岗专责,全力发挥基层农技人员作用,健全工作运转机制。按照工作任务,积极争取财政经费,将普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遴选合格的专业调查采样队伍和测试化验机构,当年完成各县域调查采样任务量的50%以上,开启内业检测化验工作。完成土壤普查数据专题分析报告、土壤志、土壤类型图、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分布图等成果编制工作。开展典型土壤类型剖面调查采样,为合理开发利用奠定科学基础。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调动技术指导组专家积极参与土壤普查工作,强化技术培训和检查指导作用,严格考核要求,确保在确定调查采样队伍和检测化验机构后能够迅速开展工作,提高普查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农田信息化管理
各县(市、区)要对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实行专人负责,按照项目立项、完工、竣工验收三个阶段高质量的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线上数据录入和调度工作。积极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对接,获取最新“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摸清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及种植结构现状,对本区域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数据进行套核比对,掌握真实数据,为推进全市农田大数据建设“一张图”、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奠定坚实基础。
四、开展考核评价
市局将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标准》,从前期工作、建设面积与质量、资金投入和支出、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建后管护和制度建设、日常工作调度各方面对各县(市、区)开展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评价,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予以激励,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重视宣传交流
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农田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突出亮点,做好信息采编、简报报送和媒体宣传,通过各级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农田建设工作信息和政策制度,宣传农田建设成效,营造农田建设良好氛围。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好项目的保障措施,协调各参建单位形成合力,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大项目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好项目调度、例会通报等工作制度,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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