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农资忽悠商”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忻农发〔2023〕4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五台山社会农村工作局: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生产销售假劣农资不仅给农民造成财产损失,更严重威胁粮食安全。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持续严查严打“农资忽悠商”坑农害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顺利开展,现决定开展全市“农资忽悠商”整治“百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为期3个月。
二、行动目标
坚决严查严打“农资忽悠商”,深入开展春季农资市场巡查检查。重点围绕春季农业生产使用量大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紧盯非法添加、以次充好、侵权假冒等问题,通过随机抽查、飞行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多轮次、拉网式排查,积极查找和排除问题隐患,坚决铲除“农资忽悠商”,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排查隐患。针对花样繁多、不断翻新的“农资忽悠商”,认真分析作案特点,多轮次全覆盖开展联合检查和交叉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层层压实责任,开展网格化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问题,坚决杜绝监管巡查漏洞。
(二)强化执法打击。把乡村农资经营户和流动商贩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把案件发生频率高、农民群众投诉多的地区作为工作重点,把种子、农药、化肥等容易出现假冒伪劣现象的品种,以及当地农业生产需求量大的农资作为检查重点,加强行刑衔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假劣农资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三)广泛宣传指导。在乡村醒目位置张贴《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高农民群众的警惕性。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农资违法分子形成震慑。大力开展农资知识培训,加强放心农资产品的宣传,普及农资识别常识和法律知识,为农民群众提供消费维权咨询,提高广大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农资留样等自我保护维权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安排部署。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强化属地管理,及时部署“百日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行动组,按照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县级主办的思路,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凝聚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履行农资打假牵头职责。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要建立完善定期会商、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机制。
(三)按时报送信息。建立信息调度机制,及时汇总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整治方案、工作举措、工作亮点、典型案例随时报送。每月月底之前填写报送“农资忽悠商”整治“百日行动”调度表。5月15日前,报送“百日行动”工作总结和整治工作相关图片资料。电子邮箱:xznyzhzfd@163.com
附件:1.“农资忽悠商”整治“百日行动”调度表
2.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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