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举办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五台山社会农村工作局:
农兽药残留是影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和《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以下简称新版GB 2763、GB 31650)宣贯工作,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新标准的变化内容和配套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定于2022年10月下旬举办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指导我市监管人员科学有效开展监管工作,提高监管能力,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驾护航。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各一名,每县2人,市农业农村局有关科室、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的制修订情况、具体内容变化、主要特点;
(二)标准在监管、检测、执法应用中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三)解读标准化生产、科学用药及蔬菜抽样技术规范;
(四)各县(市、区)监管人员开展经验交流。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下午,培训时间半天,。
(二)培训地点:忻州市农业农村局五楼大会议室,地址:忻州市七一北路48号。
四、收费方式
此次培训场地、专家授课及饮食等费用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承担,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
请各县(市、区)积极组织本级监管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0月18日前将报名回执表报市农业农村局。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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