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忻农安办发〔2022〕8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社会农村工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安全宣传“七进”活动等工作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开展好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一个牵引、六大突破”重要部署,以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为统领,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15条措施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不断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努力实现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忻州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刘宏伟局长担任主任。主要负责对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负责市级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活动进行指导;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有关重大问题。
三、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2022年6月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同步开展。
(一)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的安排,重点组织开展好下列活动: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企业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集中宣讲、教育培训、辅导讲座、专题研讨、在线学习等各种形式,推动向县、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加强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切实统筹安全和发展。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通过开展党政“一把手”带头讲、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深刻领会重要意义,把握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强化十五条措施落实,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全方位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2.大力开展宣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活动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企业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贯彻活动,举办主题宣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学法守法倡议等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工作,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安全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应急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安全随手拍”等活动,调动全体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企业要认真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结合相关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及时部署推进工作。在推进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加强督查、严格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类整改,及时消除问题隐患。要组织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充分报道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好的经验做法,曝光负面典型,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确保我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4、统筹开展好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要扎实开展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要提前着手,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应急安全类作品,运用各种传播载体集中推送。邀请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有条件的单位要组织开展“主播讲安全”“主播走一线”“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二要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三进”活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农业领域“三队包联”,按照《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安全宣传“三进”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扎实开展农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形成横线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宣传网络。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全民安全教育走深走实。同时要按照市级安全宣传“三进”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等活动;要充分发挥网络和新媒体覆盖面广、传播更快、互动性强等优势,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发挥示范典型的引领作用,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制作宣传教育读本、视频以及宣传手册,宣传推广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安全宣传“三进”走深走实,提高人民群众关注安全、参与安全兴趣,在活动参与中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还要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深入乡村一线、田间地头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三要开展“三晋安全行”专题宣传报道活动。今年6月至12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区域特点和有关工作要求,邀请主流媒体,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宣传报道要突出农业“三夏”生产、农机作业、沼气生产、畜禽屠宰、渔业渔船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重点内容。要采取座谈了解、随机采访、明查暗访、举报线索跟踪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真正形成威慑。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其他系列活动
1.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以及广告牌和显示屏,通过播放典型事故案例、安全宣传短视频,飞播安全警示信息等形式大力开展农业领域安全宣传,各企业要制作警示教育宣传材料,组织集中收看警示教育宣传视频,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座谈会,深刻分析每起案例背后的原因,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2.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自身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涉农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组织安全知识竞答等安全知识普及活动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企业要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抗灾为重点,推出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竞答和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素质和防灾减灾救灾抗灾能力。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企业要广泛动员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按照《市政府安委办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举办全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忻安办函〔2022〕20号)部署要求,积极参与由省应急管理厅举办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全省第二届安全生产竞答活动,以及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安全知识普及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及时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
(二)搞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下,做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工作,充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工作,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充分运用新媒体优势,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同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请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表;6月份每周二12:00前,向市局报送一周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视频等电子版资料);特色活动当天报送;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报告。
联系人:孟端
电 话:0350-3031625
邮箱:xzny3031625@163.com
附件:忻州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