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特优农产品品牌目录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忻农市发〔2022〕2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协会:
为深入推进品牌强农行动,进一步塑造“忻”字号特优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持续加大统一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决定开展2022年全市特优农产品品牌目录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目录征集评选农产品品牌,主要分为谷物产品类(包括甜糯玉米类、藜麦类、小米黄米类、面粉面食类、粮豆制品类等)、酿品饮品类(包括杂粮醋类、杂粮酒类、干鲜果饮品类等)、功能农产品类、药材药茶类、畜禽产品类、瓜果蔬菜类等六大类。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农产品品牌所有者,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他相关组织。
三、征集原则
坚持自主自愿、公开公正、公益无偿、动态管理原则,征集评选出符合条件且具有一定影响力,有效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农产品品牌。品牌目录征集评选从2022年开始,暂定每两年征集一次,到期复核补选。后续征集发布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确定。已入选国家农产品品牌目录或者省级农产品品牌目录的自动进入市级农产品品牌目录,不再重复参评。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山西省内依法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在忻州范围内生产,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批量生产至少三年。
2.申报品牌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且商标注册人为品牌持有者;有鲜明的品牌标志、标识语等。
3.申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际标准,近三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
(二)优先条件
1.申报主体入选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
2.申报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名特优新农产品以及其它国内国际权威认证;
3.申报品牌获得市级及以上认定、表彰,商标获得山西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
4.连续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市级及以上展会,获得展会评奖等;
5.其它优先条件由各品类评审组结合产业情况提出。
(三)否定条件
1.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申报材料。
2.近三年品牌产品出现抽检不合格,发生食品安全、重大生产安全、重大环境污染等事件。
3.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品牌主体不良信用记录。
4.有偷税漏税、掺假制假、虚假广告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5.消费者投诉率高,有重大媒体曝光的。
五、征集程序
(一)主体申报。忻州特优农产品品牌目录实行市县两级共同管理。品牌主体对照相关条件自愿申报,提供相关资料,报送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县级推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等进行汇总初审,研究确定推选名单,报送至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三)市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对应征集品类组建成立六个评审组,各组结合各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和评选规则,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各品类入选名单和排序,形成初步目录后按程序审定、公示、发布。
六、申报方式
1.申报方式。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收集准备相关印证资料并整理成册,报送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初审,出具推荐名单(盖章)连同申报资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一式两份)。
2.截止时间。2022年5月25日前。
七、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品牌目录征集评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做好申报组织、材料初审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二)如实申报。各主体要积极申报,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列入农业品牌建设失信名单。原则上每个企业最多申报2个品类,同一种产品只能申报1个品类。
(三)强力支持。各县各部门要将入选目录企业和产品给予重点支持,优先推荐组织品牌评选、展会参展、渠道营销、广告宣传等,积极争取品牌建设、产品营销、冷链配套、信贷支持等扶持政策。市级将以品牌目录为基础,开展系列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全力打造“区域品牌+产品品牌”的农产品品牌矩阵。
联系方式:贾晓波 市场科 18935037667
刘 桦 市场科 18735079492
电子邮箱:xznwsck@163.com
附件:2022年忻州特优农产品品牌目录申报书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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