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农业生产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忻农安办发〔2021〕6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中心,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社会农村工作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也将召开,为全面贯彻落实9月14日全国、全省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安委会9月份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和讲话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特殊时期安全生产管理
“两节”期间,正值“三秋”大忙,市场需求旺盛,农产品物流交易频繁,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对重要农产品保供稳价、对粮食安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保障“两节”期间农业生产安全稳定作为当前压到一切的首要任务来抓。各县(市、区)、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要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组织督查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承诺落实。各县(市、区)负责人要带队检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加强重点监管防控。对于不放心的企业要坚决停下来,有重大隐患的地方坚决停下来、不适宜节假日期间进行的工序和行为要坚决停下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严管措施,自觉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检查频次、力度,真查隐患、查真隐患、真改隐患,确保农业生产领域安全有序。
二、深刻汲取教训,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
各县(市、区)要深刻汲取我市代县“6·10”重大透水事故、省“8·29”重大坍塌事故、“10·1”重大火灾事故、,以及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黑龙江七台河“9·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徽安庆“9·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辽宁大连“9·10”燃气爆炸事故等教训,根据行业领域特点规律,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查缺补漏,认真开展风险辨识,加强风险研判,狠抓问题隐患整改,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
农机作业方面,重点检查“三秋”生产期间,农机具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检作业、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及报废注销落实情况,农机驾校教学培训情况。
渔业生产方面,深入渔港渔船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清除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渔船不适航、“脱检”作业、超员超载超航区超风级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渔船“带病”出港作业。
种植业(含果业)重点检查内容:农药(尤其是高剧毒农药)、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涉氨制冷果蔬储藏库隐患排查情况,各类农业园区、设施农业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畜牧业生产方面:重点排查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青贮窖等畜牧业生产有限空间作业情况,畜禽屠宰企业作业安全、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情况,饲料企业涉爆粉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沼气生产方面:农村户用沼气使用情况,督促推进报废沼气池安全填埋处置;农村大中小型沼气、秸秆气集中供气工程站、集中供气工程管网及入户工程压力贮气设备等安全生产情况。
种业、农垦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事故。
三、加强应急值班,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外出报备制度,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实行“三三制”,即1/3值班值守、1/3就地备勤、1/3轮流休息,特别是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领导、企业负责人要坚决在岗在位,遇有突发情况,靠前指挥、果断决策,有序有力应对处置。要抓好应急处置,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万无一失。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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