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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忻州市民政局 承办:忻州市民政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350-3148184 地址:忻府区长征西街北巷11号 邮箱:xzsmzjbgs@163.com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责任,指导和监督基层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工作,承办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乡级以上边界争议的调整和争议调处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市域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指导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五)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落实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管理精神卫生机构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的监督落实,组织促进慈善事业政策的落实,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六)指导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职责。
(八)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推动全市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十一)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委社会工作部的工作配合。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市民政局协助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