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民政局关于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河曲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各市级社会组织:
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对带动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员增收致富,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落实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等2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市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忻发改发〔2023〕96号)要求,现就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组织要将消费帮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号召,切实将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帮扶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服务社会作用,主动担当帮扶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消费帮扶方案,认购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产品,汇聚帮扶合力,彰显社会组织作为。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要积极传播爱心消费帮扶理念,通过自已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亲朋好友参与消费帮扶,共同推动并逐步形成“人人参与消费帮扶,人人支持消费帮扶,人人宣传消费帮扶”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做好消费帮扶工作
(一)积极主动参与。各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在日常消费时要更多选择购买贫困地区的产品,同时根据自身需求,与合作社或贫困户签订认购协议,帮助贫困户通过销售农产品增收脱贫。
(二)鼓励优先购买。对从业人数20人及以上的社会组织,鼓励通过团购的方式,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肉蛋、五谷杂粮等农产品。
(三)拓展消费渠道。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我市脱贫地区产品进行代言,帮助推销脱贫地区农产品,扩大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多措并举发力,确保消费帮扶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级社会组织要把消费帮扶作为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组织发动,明晰帮扶措施,建立帮扶台账,组织实施好消费帮扶工作,确保消费帮扶工作各项措施落实。
(二)组建帮扶专班。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级社会组织要建立强有力的消费帮扶专班,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分管领导布置调度,专职人员具体落实,扎实推进消费帮扶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级社会组织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包括联系方式),在每月25日至30日,及时将《消费帮扶统计表》及有关凭证等信息统计汇总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人:王永清
联系方式:13994106028
报送邮箱:xzsmzjwyq@126.com
附:忻州市民政局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帮扶工作机制
忻州市民政局
2023年8月7日
忻州市民政局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帮扶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帮扶力度,有效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规模,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制定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帮扶工作机制。
(一)任务清单
认真落实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等2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市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忻发改发〔2023〕96号)要求,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帮扶。
(二)责任清单
责任领导:侯国富
责 任 人:王永清
责任科室:社会组织管理科
(三)措施清单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帮扶作为持续推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作为帮助贫困户增收的重要途径,社会组织管理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实施好消费帮扶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2.积极动员引导。要动员社会组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响应中央、省市号召,进一步汇聚社会组织智慧和力量,彰显社会组织责任和担当,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贡献绵薄之力。
3.精心组织实施。要动员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综合采取网上购销、现地直销、结对助销、代言促销、协作展销等多种方式,切实将消费帮扶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四)结果清单
通过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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