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民政局 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河曲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民政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制定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民发〔2023〕37号)(以下简称《规定》),从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场所安全设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七方面对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详细规定,为加强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抓好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规定》实施作出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细。特别是对当前新出现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督促单位参照《规定》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保证养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教育培训。各县(市、区)民政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认真学习《规定》,吃透文件精神,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教育培训。通过张贴海报、播放火灾视频、集体授课等形式做好《规定》宣贯工作。养老机构要定期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培训,从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流程、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方面进行培训,重点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部门一线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大力培养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三、加强合作互通,提升消防能力。各县(市、区)民政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要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席会议等联合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分析消防安全问题隐患类型和成因,指导养老机构自觉按照《规定》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器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严格用电、用火、用气、值班、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管理,了解养老机构贯彻执行《规定》情况,并加强现场帮扶指导。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养老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完成整改。要积极争取政府专项资金、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支持养老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应急能力。要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消防审验工作,将《规定》内容纳入对养老机构的评估体系,积极推动养老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通过星级评定、质量达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养老机构全面实行标准化管理,提升养老机构消防管理水平。
附件:民政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民发〔2023〕37号)
忻州市民政局 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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